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各单位: 根据《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志愿服务褒奖激励制度(暂行)>的通知》(宁文明委〔2020〕6号),现就宁德市首批三、四星级志愿者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0年6月15日前。 二、推荐条件 1.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截至报送日期止,在市委文明办的“志愿宁德”招募注册管理系统、团市委的“志愿中国”信息系统或县(市、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管理平台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到600、1000小时以上;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有较高的知名度,信誉好,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受过有关单位命名表彰的志愿者可优先推荐。 4.已经认定过五星级志愿者的不参加评定。 三、认定程序 1.提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志愿者填写申请表后(见附件1),向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汇总报送市委文明办。市直单位的志愿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直接报送市委文明办。 2.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单位负责对所辖区域及单位报送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并拟报送的三、四星级志愿者名单在县级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样本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委文明办。 3.组织认定。市委文明办组织市志愿服务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三、四星级志愿者候选人进行认定,确定拟认定的三、四星级志愿者名单。2020年度安排一次认定,视各地报送情况,拟认定三、四星级志愿者各约50名。 4.名单公示。将拟认定的三、四星级志愿者名单在宁德文明网、闽东青年网,“文明宁德”“宁德共青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及反馈意见。 5.发布认定。根据认定和公示结果确定三、四星级志愿者人员名单,由市委文明办颁发三、四星级志愿者认定证书。 请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各单位严格把关审核、择优推报,对所辖区域及单位报送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并拟报送的三、四星级志愿者名单在县级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同三、四星志愿者认定申请表一并于6月15日前报送至市委文明办。联系人:李茜,联系电话:2837357,传真:2885776,邮箱:ndzyzdzx@163.com。 附件:宁委文明办〔2020〕16号关于开展宁德市首批三、四星级志愿者评定的通知5.13.doc 中共宁德市委文明办 2020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