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了《福安试行轻微醉驾案件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避免不起诉人员“一放了之”》一文后,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热议! 这项在全市首创的创新机制推出后,意味着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拟被福安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的人员,想要拿到不起诉决定书,须先过交警部门的“监督考核关”。那么,这“关”怎么过?“得分点”都在哪?记者向福安交警部门进行了详细采访。 出台 醉驾不起诉志愿服务得“过关” 醉驾嫌疑人化身志愿者,街头发放宣传单 为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精准适用,提升诉讼效率和办案效果,近日,福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福安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醉驾刑事案件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探索实施醉驾不起诉案件引入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 路口帮助小朋友过马路 据福安交警大队大队长阮尧忠介绍,该考察机制,是指醉酒驾驶机动车达到危险驾驶罪立案追诉标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人民检察院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交由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通志愿服务后,由人民检察院根据考察情况,对其酌情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工作机制。 劝导占用右转车道行为 福安市公安局将指定交警大队民警对进行志愿服务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在志愿服务结束后,由福安市公安局出具书面评定意见提交人民检察院。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再根据案件事实、情节及其考察表现、悔罪态度等,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细则 10日完成至少30小时志愿服务 观看交通宣传视频 那么,交警部门的“监督考核关”具体怎么过?交通志愿服务工作内容有哪些? 劝导车辆未戴安全头盔驾驶行为 “醉驾嫌疑人首先要参加由交警大队组织的上岗前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服务。在之后的志愿服务实践中,我们罗列了一些显性交通违法行为并设置相应的分值进行考核。”据福安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中队长刘赟介绍,服务期内,醉驾嫌疑人须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统一着装,协助交警文明执勤,对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越线停车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横穿马路、闯红灯的行人进行口头劝导教育;同时,发放宣传单并普及文明交通安全法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告知市民要文明行车,文明走路,自觉摒弃不良交通习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劝导违法载人行为 每劝导一位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可获得0.5分分值;每劝导一辆车辆未戴安全头盔驾驶行为可获得0.5分分值;每劝导一辆车辆越线停车、占用右转车道行为可获得0.5分分值……记者看到,考核方案中细化制定了14项具体服务内容及分值,按照要求,醉驾嫌疑人需完成志愿服务表中规定的所有社会服务内容,且累计总得分超过80分才算合格。如果出现劝导不积极、玩手机、未按规定穿着、迟到、早退等现象,累计三次以上则取消帮扶资格。 意义 弥补空白 不起诉也不能“一放了之” 劝导车辆逆向行驶行为 “不起诉不意味着放纵驾驶人醉驾。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的出台,有效避免对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后‘一放了之’的情况,弥补了这方面的空白。”刘赟表示,考核内容选择的都是日常出行中最常见的违法行为,希望醉驾嫌疑人在劝导违法的过程中,不仅起到现身说法的作用,也能重新学习这些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从而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 劝导越线停车行为 “同时我们也设置了宣传文明交通的附加项目,如每帮助一位老弱肢残人士过马路可获得3分分值,其他有助于宣传文明交通的行为可酌情加分等,以此来推动城市文明交通的提升。”刘赟说到。(闽东日报 吴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