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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2022-11-24 17:00:50  来源:宁德文明网  责任编辑:陈玲汇  

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一把法治保护伞,一直是宁德市司法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市司法局把“护苗”行动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相结合,促进政府、司法、社会、学校、家庭“护苗”协调一致,体现司法温度、展现司法关怀。

“为民解忧办实事,维护正义守初心。”近日,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一位母亲送来的锦旗,“感谢你们,让我们家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事情要从去年9月27日说起,那一天,对未成年人黄某某和他的家人而言,都是十分痛苦的回忆,黄某某在学校被同学李某用水笔扎到眼睛,经医院诊断为眼角膜破裂,经过眼角膜缝合以及植入人工晶体等治疗,落下了后遗症,经司法鉴定为九级残疾。

然而,黄某某一家在事发后,仅收到李某及其父母10000元赔偿款以及学校的5000元慰问金,根本无法弥补实际损失,黄某某的母亲朱女士欲向法院起诉,讨要说法,但因经济困难支付不起律师费望而却步。

今年5月25日,朱女士带着儿子来到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经过交谈、查阅了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市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认为,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认为黄某某符合法律援助受案条件,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当即受理、审查并指派律师承办该案件。承办律师认真了解案情后,立即指导受援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准备起诉状等材料立即向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后期执行。

6月30日,本案开庭审理,承办律师按时参加庭审,据理力争,最终法院支持黄某某及其父亲黄某和母亲朱某主张,判决赔偿244973.86元,其中李某及其父母共同承担70%即171481.7元、学校承担30%即73492.16元。一审判决后,李某及其父母提起上诉(学校未上诉),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继续为黄某及其父母提供法律援助,二审维持原判。

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直致力于做好困难群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青少年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同时,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开设特殊人群“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律师承办。今年以来,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147件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闽东日报记者 张颖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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