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 国际要闻 > 正文

季莫申科再被指控侵吞4亿多美元 最高获刑12年

2011-10-14 10:26: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分享到:

中新网10月14日电据俄新网报道,乌克兰安全局侦查总局总局局长伊万·杰列维扬科1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乌克兰前总理尤利娅·季莫申科正式被控1990年代企图侵吞4.05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5.8亿元)。

他说:“10月12日尤利娅·季莫申科正式被控犯罪。”

季莫申科被控触犯乌克兰刑法典第191条第5部分,该条款规定,最高可以判处12年有期徒刑。

他说:“季莫申科被控在担任乌克兰统一能源公司总裁同时也是其实际私有者时,按照与前总理帕夫洛·拉扎连科的预先协定,企图侵吞乌克兰大额国家预算资金。”

侦查局认为,季莫申科的罪行在于,她把私人公司--乌克兰统一能源公司对俄罗斯国防部承担的4.055亿美元义务转嫁给乌克兰政府。

杰列维扬科13日在吹风会上透露,对季莫申科进行的刑事立案的主要依据,是俄罗斯国防部要求偿还债务的一封信。

由于案件追溯期已过,俄罗斯几年前撤销了这起案件。然而今天夏季有消息称,俄国防部要求乌方偿还这4.05亿美元。

杰列维扬科说:“乌克兰政府确实是在今年6月份收到了这封信。以这封信为基础进行了全面审查。这实质上也是进行这一刑事立案的主要依据。”

他指出,季莫申科的支持者证实,这封信并非伪造。

季莫申科11日时遭乌克兰基辅地方法院判处在2009年乌俄签订天然气合同时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被判7年监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