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要罚款四五亿元?海口计生委雷人回复遭拍砖
2012-08-22 09:26:07 来源:南海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我来说两句 |
网友曝计生委网络问政回复“太雷人”海口计生委回复致歉称笔误 8月15日,网友“关注你我”在海口网“问政海口”上向海口市人口计生委拍砖:“网友咨询能否办理第二胎准生证和超生罚款问题,海口市人口计生委竟然给出‘应该是42960万元到57280万元’,4亿多到5亿多元的罚款金额,搞错没有啊?” 计生委“雷人”回复遭拍砖 据了解,8月13日,一名江西籍的网友通过“问政海口”平台咨询称,老婆是海口龙华区的,两人都是农业户口,2007年11月生了第一胎女儿,并办了准生证,今年生了第二胎,像他这种情况是否可补办第二胎准生证?如何补办?如果补办很麻烦或者办不了根据相关规定要罚多少? 海口市人口计生委回复:“尊敬的网友:你所说的你爱人的户口是海口龙华区的农业户口,但必须居住生活在农村,否则也是不符合再生育政策的。二孩生育申请是要先申请再怀孕的,你们还未申请就已经生育,是不能补办生育服务证的。但我们不了解你们夫妇的具体情况,所以只能告诉你们,如果按照超生来计算社会抚养费所征收的金额,应该是42960万元到57280万元。” “4亿多到5亿多元的罚款金额,这个数据实在太雷人了!!!”网友拍砖。 对此,海口市人口计生委8月16日作出回应称:不好意思,写错单位了,应是42960元到57280元。 围观网友对笔误褒贬不一 这则帖子在网上引起了围观。“问政海口”忠实粉丝网友许振强跟帖称,这完全是笔误,把数据后面的“万”字去掉就通顺合理了!网友“610026131”认为,“只要领导心系百姓,为民办事,偶有笔误,可以理解。” 南国都市报记者就此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苏先生长期关注海口“网络问政”平台,他表示网上回复无小事,应当和正式的公文一样对待。他建议各部门应当严谨对待这一平台,严谨对待每一个回复。(记者 纪燕玲) |
相关阅读:
- [ 08-16]漳州“失独”家庭可申领救助资金 年底前划拨
- [ 08-15]发改委官员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将惠及亿万百姓
- [ 08-13]福州启动"生育文明·幸福家庭"行动 将评示范户
- [ 08-09]广东计生委原主任:单独二胎试点获批只是时间问题
- [ 08-07]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
- [ 07-31]计生委:坚持文明执法 做好人口计生信访工作
- [ 07-30]我国年增7.6万失独家庭 失独者怕老怕病不怕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