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事故深陷“安全门” 力量能源涉嫌欺诈上市
2012-10-19 08:29:34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黄晓夏 我来说两句 |
记者从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鄂尔多斯监察分局获得一份《2012年5月份执法分析报告》,报告称:本月,经事故调查组对力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饭铺“3·15”顶板事故进行进一步搜集资料和补证调查,查明了事故隐瞒过程,完成了事故报告。 记者在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发现,9月17日,该局发布的2012年第21号公告,披露了2012年1月至6月30日期间,全国范围内被处以50万元以上大额罚款的煤矿名单,大饭铺煤矿赫然在列。该煤矿被处罚318.8万元,处罚金额在被处罚的88家企业中居第二位,其主要违法行为是“隐瞒事故”。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鄂尔多斯监察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称,瞒报事故的事被举报后,该矿当即被责令停产,先后停产100多天。 记者就此向力量能源总工程师兼大饭铺煤矿矿长肖润章求证,肖反问记者:“凭什么要向媒体透露情况?你们媒体了解这些干什么?” “这绝对属于‘IPO窗口期’重大事项,将影响股票发行,其中的时间先后是非常微妙和极为关键的。”一位保荐代表人对记者分析说,“窗口期”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却成功上市,力量能源涉嫌虚假陈述欺诈上市。 上市前后17个月一半以上时间被责令停产 记者调查发现,大饭铺煤矿在上市前后的2011年5月8日至今年10月8日的17个月约500天的时间内,有250天左右的时间被煤矿安监部门责令停产,对此,力量能源从未进行公开披露。 记者从力量能源一份内部报告获得的“2011年5月份至2012年8月29日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显示,此期间国家、自治区、市、旗、镇安监部门多次进入该矿检查,14次查出该矿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该矿至少被责令停产253天,被罚款138.5万元;加上瞒报事故被处罚款318.8万元,在过去的17个月里大饭铺煤矿至少共被处罚457.3万元。 综合分析这份统计表显示,上市前,因为安全管理问题,大饭铺煤矿2011年5月8日起被责令停产48天;2011年6月29日起被责令停产23天;2011年7月29日起被责令停产8天,罚款20万元;2011年9月18日起被责令停产50天;2011年11月26日,被罚款5万元;2011年12月16日起被责令停产8天,罚款2万元;2012年2月28日被罚款8万元;2012年3月5日被罚款1万元。上市后,2012年4月2日起被责令停产100天;2012年4月7日被罚款50万元;2012年4月17日被罚款50万元;2012年8月10日起被责令停产8天,罚款2.5万元;2012年8月29日起被责令停产13天,并被建议停止供给煤炭销售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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