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局长:个税是否调整应综合考虑
2013-03-06 09:59 孙小静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分享到:
|
本报北京3月5日电 (记者孙小静)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而定,因为税收不仅具有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同时也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在研究、制定任何一项税收政策的时候,都应当综合考虑可能会影响的各种因素,权衡利弊之后再作决定。 关于遗产税,他认为,最重要是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统一认识,全社会对开征遗产税要形成一个共识。二是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要有一个科学的方案设计。提出遗产税的时间很短,所以还没有“时间表”。三是要解决税收征管可能会遇到的难题。遗产税是世界各国普遍认为征收难度很大的税种之一。要对遗产征税,首先要能够了解个人有多少遗产,遗产在哪里,是不是属于应税的遗产等。 肖捷还表示,关于营改增按改革部署安排,今年要继承在区域和行业扩大试点,有关部门正在准备方案。具体的实施时间,可能要到下半年。 |
相关阅读:
- [ 10-09]国税总局:房屋交换价格相等免征契税
- [ 06-25]国税总局:1元以下纳税额将以零计税
- [ 06-05]国税总局:交通通信补贴超标须纳个税
- [ 06-05]国税总局:独生子女补贴误餐补助等不征税
- [ 06-04]国税总局:独生子女津贴不征税
- [ 05-22]国税总局:合伙公司自然人获股票分红应缴个税
- [ 08-28]国税总局正版“47号公告”发布 内容无关个税
- [ 08-26]国税总局回应房产证加名征税传闻 暂不全国推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