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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晏友琼:生态文明建设还需靠法律保障

2013-03-10 12:29  陈鸿燕 来源:中广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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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3月10日消息(记者陈鸿燕)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晏友琼提出:面对干旱,除了大型水利设施之外,能否通过法让生态脆弱的云南吃上生态补偿的这颗“定心丸”?

晏友琼表示,云南省现在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让人们想到云南,提到云南就有蓝天白云、清新空气和连绵青山的生态环境。”

晏友琼认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行之有效的政府规章和措施办法,还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权威性,法规一出来是全社会要一起执行的。在加强生态领域立法时,要激发保护生态的积极性,注重补偿机制方面的立法。可以通过明确重点领域,明确调整的主体和原则,明确补偿机制,按照市场化的路子,除政府补偿外,还要寻求市场多方面的补偿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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