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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华代表:惩治食品安全犯罪要“严”字当头

2013-03-11 08:57  吴晓颖 樊曦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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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吴晓颖 樊曦)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虽然国家加大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但各种食品添加剂仍“污染”着消费者的餐桌。为何食品安全领域的问题层出不穷?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副省长陈文华认为,以监管工作为例,食品从生产、加工、贮存到流通、销售,整个链条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分段管理,职权分散,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监管“缝隙”。特别是在流通和销售环节,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与数量庞大的食品企业、个体商贩相比,监管力量不足,抽检频率、比例偏低,难免会有“漏网之鱼”。

陈文华说,在衔接方面,政策法律依据不完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突出,延误了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在鉴定中,存在鉴定机构不明确、鉴定意见权威性低的问题。而在处理方面,则出现有毒、有害食品认定难、适用刑罚偏轻的情况。

“因食品的特殊性,无论生产还是销售,存在数据收集认定难度大、证据灭失等问题,导致适用刑罚偏轻,群众对处罚结果不满。”陈文华说。

那么,政府该如何编织一张食品安全保障网?陈文华建议,一是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直接衔接,解决轻纵罪犯问题。二是明确涉案食品的检验鉴定机构和标准。三是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要“严”字当头。四是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公布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企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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