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五条”细则出台: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2013-04-01 12:09 张道正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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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天津4月1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3月31日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落实“国五条”。这份天津版“国五条细则”,对购房资格初审复审进行了严格规定。 3月1日,新“国五条”细则发布以来,天津二手房市场火爆。及至3月31日天津国五条细则颁布前,天津二手房还在上演“最后疯狂”。许多市民表示,再不办理过户就“来不及了”。据统计,上周天津市二手房日均成交量依旧维持在1000套以上。 记者发现,天津版国五条细则对二手房20%的个税有如此表述:“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对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天津版细则“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购房家庭资格初审,对购房家庭的住房套数进行核查,对各类证明材料或住房套数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居民家庭限制其购房;严格购房家庭资格复核,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或二手住房权属转移登记时,要对购房家庭拥有住房套数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复核,对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这份细则还将继续扩大保障性住房受益范围。2013年天津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9万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7.5万套。配套设施与保障性住房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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