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北上广未出台墓地“限售令” 无通宵排队情况

2013-04-05 07:42  王有佳 余荣华 李刚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分享到:

北上广是否出台墓地“限购令”?

三地民政部门无此规定,有墓园为延长经营周期限制每年售墓量

北上广墓地近期有没有出限购令?

王琦表示,北京没有出台限购限售墓位的行政手段。记者从广州民政局及各大墓园了解到,广州墓地并没有推出限购令。

王宏阶介绍说,上海的确有部分占地10亩以下的小型墓园从延长经营周期的角度考虑,会对传统墓地进行限制。“一些小型墓园经营了一二十年后,存量土地已经不多。为延长经营周期,墓园会对存量土地有计划地开发使用,譬如说今年只开发300个,卖完之后等到明年再卖。”

按照1994年公布的《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规定,公墓经营者应当凭殡仪馆(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出售墓穴,并与认购墓穴者签订墓穴销售合同并发给墓穴证书;禁止出售寿穴,但为死者的健在配偶留作合葬的寿穴除外。墓穴购买者不得转让或者买卖墓穴。

广州市民政局有关处室负责人明确表示,炒卖墓地属于违法行为,广州墓地不允许炒卖。由于购买墓地一定要凭死亡证、火化证等证明,墓地并不能过户。

实际上,由于部分地区有买“寿墓”增寿的风俗,墓地预售和私下炒卖近些年来屡见不鲜。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尽管有关部门每年对墓园都有检查,但私下的违规现象表明,恐有各方利益牵涉其中。专家建议对国家和地方民政部门现行的殡葬管理法规进一步完善,地方有关部门对陵园和墓地也应依法加强监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