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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保障房“四合一”统一申请分配

www.fjnet.cn 2013-04-12 07:28  王萍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晨报讯(记者王萍)先按最宽的公租房申请标准提出申请,进入住房保障的“大池子”内,可以先选择住公租房过渡,待有了经适房、限价房等配售型保障房时,再申请配售。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4月19日起,全市保障房实行统一申请、审核,即申请家庭统一按照现行的公租房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审核。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统一申请审核政策实行后,准入条件将随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动态调整,逐步扩大保障范围,解决更多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符公租房标准即纳入保障

通知称,本市保障房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填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在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时,应同时提供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中做相应标注和说明。

提交申请表后,申请家庭将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审核程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获得备案资格的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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