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高中生患感冒散布谣言 自称湖北首例H7N9病例

www.fjnet.cn 2013-04-16 10:05  伍伟 来源:武汉晚报 我来说两句

网民“王某某”自称湖北首例H7N9病例

我省查处多名散布禽流感谣言者

昨悉,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和省公安厅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发现我省潜江、荆州等地出现通过网络散布有关疫情的不实信息事件。各地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并处罚了多名散布禽流感疫情谣言者。

4月5日,网民李某在腾讯微博发布荆州出现1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虚假信息,经公安机关核查,该网民系荆州区弥市镇双马村村民,现在深圳打工,后经公安机关教育,其承认发贴事实并删除微博,承诺今后不再散布此类谣言。

4月9日,网民李某在腾讯微博发布荆州出现1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谣言信息,经公安机关核查,该网民系重庆市垫江县永安镇人,现在荆州打工,其当日看到江汉风报道称一名男子因感冒发烧到医院治疗后上网发布谣言信息。经公安机关教育,其承认发贴事实并删除微博,承诺今后不再散布此类谣言。

4月14日,网民“王某某”在腾讯微博发微博自称是湖北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经潜江市、江陵县两地卫生部门调查,王某某系一高中在校学生,4月12日因感冒症状到某诊所就诊,经医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经公安机关和学校的教育,其承认发贴事实并在微博发布消息澄清,并承诺今后不再散布此类谣言。(记者伍伟 通讯员 朱海东)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