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四川民政厅:杜绝贪污挪用截留救灾资金物资行为

www.fjnet.cn 2013-04-21 2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4月21日,芦山地震震中——龙门乡灾区民众自建简易棚过渡。中新社发 张浪 摄

中新网4月21日电 据四川省民政厅网站消息,4月21日,四川省民政厅发出紧急通知,强调要严肃纪律规定,做好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发放工作。要坚决杜绝贪污、挤占、挪用、截留救灾资金物资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阳光救灾、廉洁救灾。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投入“4.20”芦山县地震抗震救灾工作。

通知指出,雅安市芦山县发生里氏7.0级地震,这是我省“5.12”汶川特大地震以来最大的一次地震,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地震发生后,省民政厅迅速启动自然灾害一级响应并成立了“4.20”芦山县地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孺子牛”精神,坚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充分履行和发挥好民政部门的救灾工作综合协调职责。

通知要求,灾区民政系统要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要及时成立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周密部署,科学安排,落实工作举措,迅速组织干部职工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灾中去,科学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及时从重灾区把受灾群众转移出来,妥善安置,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通知强调,要严肃纪律规定,做好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发放工作。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加强对捐赠物资和资金的管理,科学制定和严格落实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制度,建立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台账,公开公平发放救灾物资;要大力提倡节约、杜绝浪费,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定人、定量发放救灾物资,使有限的救灾资金和物资满足更多的需要、发挥更大的效用;要坚决杜绝贪污、挤占、挪用、截留救灾资金物资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阳光救灾、廉洁救灾。非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支援灾区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等工作,坚决杜绝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