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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回应建筑抗震热点:汶川灾后重建项目不抗震?

www.fjnet.cn 2013-05-15 18:28  杜宇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有一种说法,汶川地震后,重建建筑都是按照“8级抗震、9度设防”的要求设计施工。此次芦山地震,震级为7级、震中烈度在9度左右。按照常理,汶川地震后重建的建筑理应成为这次地震的“生命之舟”,可是,连汶川地震的灾后重建项目也不抗震。您怎么看?

罗开海:这种说法存在很大偏差。

一是混淆了震级和烈度的概念。震级反映的是一次地震释放能量大小的物理量,烈度反映的是地震中地面震动强度和造成破坏程度的物理量。一次地震震级只有一个,而烈度会随距离震中的远近、局部场地条件的差异乃至局部地形的变化而不同,从而在一次地震中不同地区可形成不同的烈度。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是以地震烈度为标准,而不以地震震级为标准。

二是错误理解了芦山地震灾区震前设防标准。2008年汶川地震后,中国地震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第1号修改单》,雅安市抗震设防烈度仍为7度,芦山县、天全县抗震设防烈度仍为7度半,宝兴县由7度半调整为8度。可以看出,芦山地震灾区震前设防要求并没有“9度设防”的规定。

三是对震害实际情况不够了解。根据评估,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公共建筑,在遭遇烈度超过当地设防烈度的情况下并未出现倒塌事件,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生命安全,达到了震前的设防目标。

四是对房屋破坏标准的认识有误。为了保证建筑抗震性能,我国建筑抗震设计采用“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防目标,即在遭遇大震无法避免破坏的情况下,使建筑的次要部位、次要构件先发生破坏,从而消耗地震能量,保护主体结构安全,确保建筑不发生倒塌。在地震后,一些建筑的填充墙、隔墙和装修吊顶等非结构构件发生破坏,给人“建筑不抗震”的感官印象,但实际上主体结构受到保护并未受损或受损有限,经过抗震加固或简单修复仍可使用。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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