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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名落马省部级高官逾8成涉受贿 27人获死缓

2013-05-27 16:04   来源:学习时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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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这些年,中央加大了反腐败力度,提出了反腐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能不能就您研究的这些案例,谈谈对于高官腐败,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田国良:最近这几年发案的高官腐败案例较多,但他们最初的犯罪时间,大都可追溯到上世纪,只不过一直“潜而未露”罢了。

与改革开放前期相比,随着时间推移,高官腐败发生了一些明显变化:平均每例涉案金额由几万、几十万,发展到平均每例过千万,其中最高涉案金额达19573万;涉案面由主要局限于经济领域,发展到不仅向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利润丰厚、竞争激烈的经济领域各个层面延伸,而且触及司法、组织人事领域;作案手段由以“个体户”的形式单干,发展到出现“集体腐败”和所谓“窝案”;案情由相对简单、透明,发展到云遮雾罩,令人眼花缭乱;量刑从仅有有期徒刑,发展到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死刑。

记者:其实有些官员腐败案件曝光之前,他们呈现于公众面前的,往往是非常光鲜亮丽的正面形象。如何识别腐败官员的“两面性”?

田国良:一些腐败高官往往表现其“两面性”,他们人生历程和从政旅途,并不全是阴暗面。许多也曾有过阳光的青少年时代,也曾有过“昔日辉煌”,甚至表现出非凡“才干”。一些腐败高官曾经说了许多“反腐”的话,干了许多“廉洁”的事,甚至赢得“好评”。因此,认知和考量领导干部,是一件难度很大的复杂事情。既要察其德,又要考其才,以德为先;既要查其今,又要追其往,以今为重;既要观其行,又要听其言,以行为主;既要窥其内,又要视其外,以内为本;既要注意“八小时外”,又要观察“八小时内”,兼顾“八小时外”内外;既要群众满意,又要领导认可,以民意为主。这些话说起来顺口,操作起来难度大,而且容易出现偏差。何况,有的腐败干部,在不同时间、地点,以不同面貌出现,时而“天使”,时而“魔鬼”;有的着意以假象蒙人,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台上人话,台下鬼混;有的欺上瞒下,或者对上对下,两幅面孔。

记者:从一些官员的从政经历来看,他们付出的或许是比别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高官腐败有着怎样的一个复杂曲折的心理演变过程?

田国良:腐败高官主要有五种犯罪心理。

一是攀比心理。自以为素质、智商、地位比那些富商高,而人家富了,自己还“清贫”着,心理不平衡,由此造成了腐败的内在动因;而商人们为保护既得利益和寻求新的利益,自愿或不自愿地将利益的一部分拿来换取权力的保护和支持,由此造成了腐败的外在诱惑。

二是从众心理。以为别的领导干部或许也在“收礼”,因此,自己不收白不收;“收礼”是一种人情往来,可以增进与送礼者的信任,拒礼有可能使送礼者难堪,甚至可能把送礼者推出自己的“圈子”。

三是弥补心理。一部分“晚节不保”的高官往往觉得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到头来仍然两手空空,不划算,因此,在退休之前,抓住机会,能捞一点算一点,作点“弥补”。

四是侥幸心理。有的腐败高官以为,这种“人情往来”,两头保险,因为都是“一对一”活动,自然十分安全可靠;还有的以为,在自己管辖的一亩三分地界,可以为所欲为,不至于出事。这种侥幸心理的强弱与腐败案件的发案率高低有直接关联。腐败的成本低,而收益高,犯案多,而查处少,致使不少人铤而走险。

五是迷信心理。一些腐败高官,不信马列信菩萨,妄想有神灵护佑,事情就不会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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