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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严重虐童父母须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www.fjnet.cn 2013-06-05 10:14  张媛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要自上而下建立儿童福利部门

我国儿童福利管理分散于民政、教育、妇联以及司法等众多部门,大量社会群体也有所介入,却没有统管儿童福利的专门机构。佟丽华认为,这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出现问题的核心症结之一。

“我国有3亿多未成年人,应该有专门机构研究儿童保护的立法和政策。”佟丽华建议在制定儿童福利法,立法明确政府责任的基础上,民政部设立儿童福利局,自上而下尽快建立儿童福利部门,由其代表政府来履行、担负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建立了民政部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地方做好工作。

“这是一个非常值得肯定的做法。但是我们需要看到,只就流浪儿童问题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那么家暴、打拐等诸多问题呢?是否要建立N个不同的协调制度?”佟丽华指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缺乏顶层制度设计。遗憾的是,2011年国务院用一个“大”制度来解决一个具体问题。如果在民政部建立儿童福利局,引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儿童福利局来协调相关部委共同推进儿童福利工作,效果会很好。

同时,佟丽华呼吁将公安部打拐办升格成未保办。“在任何一个国家,警察都在保护儿童权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作用绝不仅仅包括打拐。”佟丽华说,在当前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中,法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有专门的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全国很多地方法院都有少年法庭。近些年来,很多地方检察机关也进行了很好的探索,建立了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部门。遗憾的是公安机关在机构专门化、人员职业化方面进展甚微。在公安部成立专门机构,有助于推动各地警察专业地办理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和涉嫌犯罪案件。

说到未保办应当开展的具体工作,佟丽华认为应包括指导、推动各地公安开展打拐、校园及周边伤害案件预防和处置、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等犯罪案件的预防和处置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业化处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涉嫌犯罪以后,得到专业、妥善处理,不仅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也有助于预防其再次犯罪。”佟丽华补充道。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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