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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提高立法质量

www.fjnet.cn 2013-06-05 16:27  海子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北京6月5日新媒体专电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广东调研时指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改进立法工作主要任务,使立法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引领新发展。张德江委员长这一讲话,对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法制建设经过不断探索、不断实践,取得了巨大成就。今天,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继续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法治中国不懈奋斗。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基础是推进全民守法,关键是加强法律的实施,重点是提高立法质量。有法而无质量,未必能治国,更不可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要重视提高立法质量,从数量主导型立法转变为质量主导型立法。因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利益关系的新变化,都必须在立法中得到体现。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强化立法论证、立法调研、立法评估,才有高质量的立法,才能切实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进而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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