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专家:中国空气质量新标准仅达WHO准则入门级别

www.fjnet.cn 2013-06-18 09:05  王山山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我来说两句

重罚单位,更要重罚个人

5月下旬,广州石化违规排放含硫化物废气,致广州市多个区域上空臭气熏人。广州市环保局立案查处,广州石化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施,以及在炼油装置检修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恶臭气体排放等。

但依现行大气法规定,如没有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广州石化为此次污染买单将不超过10万元。在我国,大气污染被业内人士戏称为是一项典型的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的“事业”。整部大气法中,最高处罚不超过50万元。

而在美国,企业违法排污均是“按日计罚”,每项违法行为罚金可高达25万美元/天,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的污染行为已经改善,其间,污染罚款将被每天累加。据能源基金会北京办公室环境项目主任赵立建介绍,美国的污染企业不仅要接受行政处罚,政府还要将其违法行为产出的不当得利悉数收回,并且,企业还要为违法行为对别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这样的狠招,有时一次就可以让一个企业破产,震慑力自然不容小觑。

中国环境科学院副院长柴发合认为,一定要将大气法与刑法结合起来,将“违反环境法就要入刑”提到一定的高度:“高排污危害人体健康甚至造成生命消失,跟故意杀人有什么不一样?就应该绳之以法,处以极刑。”在他看来,大气法调整的核心之一就是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以后的违法处罚不应该有上限,按照违法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违法违规的程度以及持续的时间,计算累计效应处罚,并且让企业形象受到损失,使部分消费者放弃使用其产品和服务,因而失去竞争优势。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环保部原总工程师杨朝飞主张:“要罚单位和罚个人并重。现在我们很多环保法律法规,罚的都是单位。而在水污染防治法中有一个突破,对个人的罚款不超过年收入的50%。大气法修订可以借鉴,并且突破‘年收入50%’的上限,让污染责任人一年没有收入。如果只罚单位,就算罚了300万、500万,企业一年利税可能上亿,根本没有影响,对个人更没有影响。”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