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新疆对医保部分药品进行调整 两种药品被删除

www.fjnet.cn 2013-06-14 15:32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中部分药品进行调整规范,删除了目录中丁咯地尔口服常释剂型、丁咯地尔注射剂两种西药。

13日,记者从该厅了解到,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丁咯地尔的再评价,发现该药品对患者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不良反应风险超过了其有限的临床治疗效益,决定停止丁咯地尔原料药和含丁咯地尔药品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调整删除了相关药品。

调整还规范了部分药品名称。如明确中成药部分第492号的“银杏叶口服制剂”包括银杏酮酯颗粒(片、胶囊、滴丸)、银杏叶丸(颗粒、胶囊、片、滴丸、口服液)、银杏叶提取物片(滴剂)、银杏蜜环口服溶液,将西药部分第1034号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改为重组人促红素(CHO细胞)。乌鲁木齐晚报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