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教育部:国家尚未考虑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www.fjnet.cn 2013-07-20 20:42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北京7月20日电 针对近日有关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社会议论,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20日表示,国家目前还没有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考虑,也没有在局部地区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打算。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义务教育取得了历史性、跨越式发展,全面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任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已经享受到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但是,我国普及义务教育的时间较短,基础还比较薄弱,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差距仍然比较突出。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我国的经济实力仍然有限,而要做的事还很多,现阶段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条件还不具备。为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面向2020年,我国义务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巩固普及成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均衡发展。这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体现了我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近来,有的地方探索将教育经费按人头换算成一定面额的教育券,由学生手持教育券自主选择学校,政府根据学校收到教育券的情况划拨教育经费。这位负责人认为,这种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学校的办学活力,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选择等。尤其是经济基础较好、学校差异不大、学生总量不多的地方效果更好,可以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

但他同时指出,教育券等做法涉及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管理等体制机制问题,尚不具备在较大范围内推广的条件。当前各地义务教育不应专注于锦上添花,而是要突出雪中送炭,把主要精力放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着力缩小学校之间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