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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为避免路面塌陷出新规 随意取地下水可罚2万

www.fjnet.cn 2013-07-04 15:21  李爽 来源:中国江苏网 我来说两句

昨日,记者从南京市水利建设与地下水资源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避免路面出现塌陷和水资源污染,从今年8月1日开始,南京将实施《南京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禁止在建筑物密集区直接取用地下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政策】

地下水利用

实行许可证制度

据记者了解,《办法》中明确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实行许可制度的同时,对取用地下水做了明确限制。

1.地下水开采达到或超过年度开采总量的,地下水位明显低于控制水位的,开采地下水引起地面沉降的,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来水能满足需求的,不得新建、改建或扩建地下取水工程。

2.在修编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时,要引进地表水管理模式划分地下水功能区,确立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水位控制红线,确立地下水资源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3.禁止在城市、集镇等建筑物密集区建设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防止地面沉降和增加排水负担。支持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建设,但对建设单位的设计、施工等提出了要求。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地下水串层。

4.凿井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资质证明和凿井施工方案,擅自施工可处以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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