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搅动养老产业 众多无证养老院何去何从
www.fjnet.cn 2013-07-27 09:41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一纸证书成民办养老院发展瓶颈 为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快速健康发展,各地均出台了一些举措。以黑龙江省为例,黑龙江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于2011年下发的《黑龙江省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级福彩公益金对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1000元建设补贴、市县财政和省级福彩公益金给予每月每张床位50元的运营补贴等。但是,能享受到资金补贴、税费优惠、民用水电费等诸多优惠的民办养老院必须具有《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按照《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民政局拿到一份七台河市(地)养老机构基本信息统计表。统计表上写着,七台河市辖桃山区、新兴区、茄子河区、金沙新区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6家,其中一家养老院的登记时间早在2001年3月。但截至目前,无一家申请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相比之下,情况稍好的哈尔滨市,399家民办养老机构中,也有约六成无证。 据七台河市新兴区民政局局长李金红介绍,按照《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所有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民办养老院都必须提交申请办证的书面报告;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书;资产评估报告;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等八项文件。目前申请不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民办养老院基本上都是因为消防和卫生两大方面不能达标。无证民办养老院目前很难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帮助。 记者走访时发现,得不到政府帮助的无证民办养老院仅靠自身发展常常显得力不从心。七台河市桃山区翠竹园老年公寓的创办人谢秀平最近正在为老年公寓的新址装修忙前忙后。由于消防和卫生不能达标,她申请多次也无法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只能寄希望于“搬新楼”,改善环境,争取办证机会。谢秀平说:“没有批准证书,既得不到政府的帮助,还有被取缔的风险。自己发展又有太多困难,等搬到新楼后,我还会继续申请。” 和谢秀平稍有不同,孤儿吕金香打小就在福利院生活,她的人生和福利院牢牢地绑在了一起。不曾想,她抱着反哺社会的理想,创办以收养孤残病寡老年人为主的仁德福利院的过程却是磕磕绊绊。 2007年,吕金香得知小时候生活过的红旗镇敬老院旧址要重新出卖后,在家人的帮助下,变卖了家中的财产,买下了这块旧址。时任七台河市民政局福利科科长的郓长涛口头答应吕金香可以在此筹办福利院之后,一家人对原房屋进行了修缮,开办了一家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能容纳60张床位的老年福利院。 福利院建起来之后,吕金香夫妇按照规定,认真准备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提交的材料,多次去当地民政部门申请,都未能获批。新兴区民政局给予仁德福利院的《新兴区人民政府民政局文件——关于仁德福利院申请办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答复》中指出:“该院不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且没有提供建设及消防安全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批意见书及房屋产权证明,暂不能办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吕金香觉得委屈,由于红旗镇敬老院建于新中国成立之初,根本就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买这块旧址时,只有一张房屋买卖合同。具体哪些地方不符合规范,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具体指出。而且如何才能达到消防和卫生要求,民政部门也没有具体说明。 就这样,8年多了,福利院偶尔收养过一些老人,但始终未能正常营业。目前,该福利院收养着7名残障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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