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审计署:去年近58亿元保障房资金被挪用

www.fjnet.cn 2013-08-10 07:19  邹乐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去年保障房

惠及2667万人

审计显示,2012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768.83万套、基本建成590.20万套(含竣工453.59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2.99万户,分别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5.88%、118.04%(竣工为110.12%)、106.96%。通过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为953.74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安居保障,惠及2667.77万人。

2012年,全国共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4128.7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861.65亿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当年支出3543.75亿元。2012年全国通过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企业债券等社会渠道筹集资金4667.67亿元。

审计问题

问题一:10万户家庭不符合保障房条件

审计署相关负责人说,审计总体情况较好,但同时也发现了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平、挪用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筹集管理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发现,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另有1.13万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2975套,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55万元。

约110个省、市、地区存在上述问题被点名。

案例

吉林延边龙井市1151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1132户违规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9户家庭违规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1452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获得住房保障,涉及保障性住房1048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44万元。

黑龙江 哈尔滨994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获得住房保障资格, 307户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户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391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领取货币补贴,293户违规获得住房保障资格但还未分到住房。

广东 深圳938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条件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陕西 西安929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获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

山西 临汾911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问题二:34个代建企业违规出售保障房

审计发现,34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1.83万套,另有5333套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

案例

甘肃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有限公司违规将已纳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管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余量房6623套自行对外出售。

河北石家庄东安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等3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开发的安苑小区、赵苑小区和珍集嘉苑3个经济适用房项目的3230套经济适用住房,作为商品房进行销售。截至2012年底,累计售出3190套。

陕西 西安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向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购房人销售经济适用住房1316套。

问题三:360个项目挪用近58亿专项资金

审计发现,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案例

重庆 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2.93亿元偿还借款。

城投建设集团用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2亿元支付非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款。

湖南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用财政拨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69亿元,购买信托产品1000万元。

陕西 太白林业局、长青林业局挪用林业棚户区改造资金349.4万元发放单位职工工资。

吉林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将廉租房建设资金240余万元,用于缴纳非法占地罚款及商业用地出让金。

河北 邢台保障住房投资公司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办公经费近百万元。

问题四:专用土地被违规用于商业开发

审计还发现,45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1433.16亩,12个项目将建设用地601.53亩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

案例

吉林 澳星海房地产公司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变相开发建设部分商品房并向社会销售。

贵州 铜仁市碧江区近500亩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竟被用于该区新行政中心建设。

黑龙江 农垦总局所属汤原农场等3个场以危房改造名义取得土地,变相开发商品住房。

本版撰文 晨报记者 邹乐

  •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