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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创收事业单位是“津贴腐败”重灾区

www.fjnet.cn 2013-08-01 08:30  朱慧 卿绘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朱慧卿绘

新闻背景

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共同颁布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8月1日起施行。

规定解释说,本规定所称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规定明确,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等12种行为之一的,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职能部门、富裕地区、创收事业单位是重灾区

“津贴补贴乱象”直击

近年来,中央加强了“小金库”清理以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查处工作,但违反规定敢于触碰“红线”者仍屡见不鲜。

2013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12年度审计报告时说,对53户中央骨干企业的审计调查发现,一些企业违规发放补贴、购买商业保险等达到5.57亿元。

记者在调研中发现,职能部门、富裕地区、创收事业单位是“津贴补贴乱象”的重灾区。

  • 责任编辑:林洪熙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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