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郑州推出限购新规:不满20岁不能买房

www.fjnet.cn 2013-09-03 16:24  梁鹏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郑州9月3日电(记者 梁鹏)今年前7个月,郑州市商品住房价格持续上涨,价格增幅已高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近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了新一轮的调控措施,其中“不满20岁不能买房”引起了社会较多关注。

据介绍,从9月1日起,郑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持有本市居住证3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于未满20周岁的单身人员,暂停其在郑州市限购区域购房;对于年满20周岁的无住房单身人员,在郑州市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

与原政策相比,对于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而言,持有居住证时间从1年调高至3年。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管处负责人介绍,办理居住证1年的,可能是短期居住;办理居住证3年以上的,应已考虑扎根郑州,购房属于刚性需求,所以允许他们购买1套住房。

最引人关注的是,与原政策相比,对于郑州市户籍居民来说,购房年龄从18岁推迟至20岁。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我国法定结婚年龄是女性20岁、男性22岁,推迟单身人员购房年龄,不会影响他们购买婚房的刚性需求。对于单身人员来说,购买第2套住房属于投资需求,所以要适当加以限制。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