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以房养老”建议:在房价预期稳定的城市做试点

www.fjnet.cn 2013-09-23 09:28  王丽娅 孙春祥 姜樊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出场专家

孟晓苏(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以房养老”方案最早提出者)

曹远征(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王胜春(银行业界专家)

陈秉正(清华大学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住房反向

抵押养老保险:

即以房养老,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金融机构,从金融机构领取“养老金”,同时将继续获得房屋的居住权一直延续到借款人去世。借款人去世后,金融机构获得房屋的产权。

以房助老

不要求老人拥有独立产权房屋,也不需抵让房屋产权,可以通过置换住房(或闲置房屋)的使用权,获得基本养老金之外的更多养老资金,或置换到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政府需出台扶助政策,鼓励更多社会组织、金融机构参与其中。

建议1

在房价预期稳定的城市做试点

孟晓苏认为,为确保住房反向按揭养老保险顺利开展,首先要让涉及各方有参与积极性。为了降低保险公司对房价下跌风险判断的预期,在试点地域的选择上,可把2003年保监发124号文件所选择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列入,还可增加杭州等房价较高、涨幅预期稳定的城市。

同样,以房养老也是一项个人选择养老的方式,不存在强制性,为打消子女反对,给老人在选择上造成的困惑,可借鉴台湾地区保险业从无子女家庭开始进行反向抵押养老的经验,首先从无子女家庭和“失独家庭”起步,然后再根据需要扩大到有愿望的其他老人家庭。

建议2

70年产权续期还需法律解释

“以房养老”此前多年未推进,关键一点就是物权法还未落地,直到2007年物权法的出台,规定住宅用地70年后自动续期。但从现有的法律来看,土地使用权70年期满后如何处置,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一方面,《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的规定,只适用于住宅建设用地,而对商用地在使用权届满后如何处理仍是未知数。另一方面,《物权法》虽然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但这种“自动续期”是无偿续期还是有偿续期?如果是有偿续期,按什么样的标准来收?如果标准过高,产权人和保险公司是无法接受的。

由此,“以房养老”的房产前提,除了是自住的,还明确必须是住宅立项的。孟晓苏指出,作为长期投资,保险公司非常看中这一点。而关于70年产权自动续期问题,还没法律上的明确解释,这一点需要落实,给房产涉及各方吃颗定心丸。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