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谈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 政府“家底”较厚
www.fjnet.cn 2013-11-04 07:32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刘道伟绘 我国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但不能掉以轻心,偿债能力下降、融资渠道收紧、不透明等因素正威胁地方债安全,亟须建立切实可行的地方债管理制度,实现真正的“阳光融资”,防止隐性债务的风险 风险总体可控 债务规模占GDP比重仍在安全线以下,不必“谈债色变” “衡量债务风险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没有哪个单一标准是十分有效的,目前国际上比较认可的是比照欧盟签订《欧洲联盟条约》时划出的警戒线,即债务规模不超过GDP的60%。”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介绍,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欧盟这一警戒线已经失守,法国德国也没能固守住60%,意大利多年负债率在100%左右,出问题的希腊在125%以上。 2012年,我国中央财政国债余额约为8.2万亿元,假定地方债务余额以20万亿元计,总体债务在28万亿元左右。以2012年52万亿元的GDP规模计算,债务占比为54%。如果按照动态的2013年GDP增长7.5%后56万亿元的规模计算,债务占比则是50%。因此,即使取目前媒体上关于地方债估算规模的最大值计算,我国债务规模占GDP的比重仍在安全线下,总体上风险是可控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各国情况各不相同,60%并不是一条“标准线”,超过60%也并不意味着债务危机就会必然爆发。根据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今年9月的统计数字,美国债务总额已经达到其GDP的73%,而这已经是削减债务后的结果,高峰时期一度超过100%。日本财务省今年上半年披露的数据显示,按债务占GDP的比重看,日本已经达到247%,居世界首位。但日本和美国主权信用状况依然良好,尚没有发生政府债务危机的迹象。 “有债务不一定就意味着风险,低债务也不一定就意味着绝对安全,政府借钱总体而言并不是一件坏事,而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通行情况,关键在于防范风险的制度建设要跟上。”贾康指出,欧债危机的发生让很多人“谈债色变”,但事实上,政府性债务相对于一般的企业债、金融债等还是要更安稳一些。 政府“家底”较厚 地方政府、银行、中央政府三道防线,可控制局部性偿债风险的蔓延 也许还有人会问,虽然地方债总体风险可控,但是否有可能爆发局部的债务危机呢? 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各地财政状况不同,确实有一些地方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 财政部湖北专员办日前对武汉市地方债情况的调研显示,2011年末,武汉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964.47亿元,相比较武汉本级政府综合财力1058.22亿元,债务率达185.64%,每天需要还债1亿元。根据审计署今年6月发布的审计结果,2012年,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最高者达188.95%。 然而,对局部性债务问题,不能仅看一两项指标,还要仔细掂量一下政府的“家底”有多厚。 众所周知,税收收入并非我国地方政府的唯一财政收入来源,至少有两种收入至关重要:地方国有企业的收益和分红,以及从土地出让中获取的收益。 以武汉市为例,事业单位和经营性单位,如燃气、自来水、公路收费、政府招待所等,构成地方政府收入的持续稳定来源。通过发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不断加大投入,也带来了土地收入方面的“投资回报”。数据显示,2008年—2011年间,武汉本级政府综合财力年均增长速度为42.69%,高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年均24.29%的增速18个百分点。 放眼全国,根据东方证券对地方债问题的研究数据,2012年,地方政府资产规模为31.7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拥有的非金融国有资产13.3万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1.4万亿元、土地储备6万亿元、地方财政存款1万亿元。单纯从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率来看,31.7万亿元的资产对比20万亿元的债务规模也是相对安全的。 而中央政府的情况更为乐观,2012年,中央政府资产规模为27.2万亿元,2008年以来,资产扩张速度高于负债膨胀速度年均4—5个百分点,2012年净资产达到16.1万亿元。 “我们的国家不是联邦制的,关键时刻,中央政府对消解地方局部风险不会置之不理。”贾康分析,如果发生最坏的情况,即某个地方出现了局部性偿债危机,至少有几道防线可以阻挡这种结果蔓延: 首先是地方政府维护当地金融与社会稳定的愿望和能力。事实上,地方官员偿债维护金融稳定和借债发展经济的动力一样强烈,因为任何债务危机的发生都会影响地方政府形象和政绩,一旦出现风险,地方政府会努力腾挪资金,即使“拆东墙补西墙”和变现一些资产,也会想办法解决。 其次是银行的不良贷款消化能力和风险准备金。目前各地的政府性债务中,银行贷款是主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都有较完善的金融监管和拨备制度,特别是全国性的大型商业银行消化不良贷款能力较强,通过全国性的风险准备金调配,足以应对某个地方的暂时性债务危机。 最后是中央政府强大的调控能力。即使中央政府不直接出手替地方还贷,还可以采取债务重组、债务延期、投入支持资金、组建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坏账等应急手段帮助地方政府与相关银行,这些手段在以前处置重大金融事件过程中有使用的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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