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2013-11-15 21:18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蓝晓梅 |
分享到:
|
新华网北京11月15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发布,《决定》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
相关阅读:
- [ 11-15]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生育二胎政策
- [ 11-15]三中全会决定: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 [ 11-15]三中全会决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建设法治中国
- [ 11-15]三中全会决定:整合城乡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
- [ 11-15]三中全会决定: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 [ 11-15]三中全会决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建设法治中国
- [ 11-15]三中全会决定: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贸区
- [ 11-15]三中全会决定: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