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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上百党政机关不执行法院判决 拖欠近18.6亿

2013-11-19 07:08  贺林平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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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欠债不还当“老赖”,各地已经出台很多办法来惩治;但是,如果政府部门自己当起了“老赖”,又该怎么治?在广东湛江,包括市局办、市(县)单位和镇政府等在内的上百个党政机关,没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欠债”高达18.5771亿元。目前,湛江市召开了党政机关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会议,着手清理积案,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将拖欠款项全部偿还完毕。

在湛江了解清理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情况,有的“欠债”部门负责人面露难色:“这次清案活动范围之广、标的额之高均创下了湛江‘历史之最’,清理工作难度不容小视。”

据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经该市两级法院排查统计,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约800件,执行标的额共19亿多元。经过半年多的清理,两级法院全部执结的案件27件,实际执结率仅为3.35%。目前,当地市、县及乡镇上百个党政机关,没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欠债”高达近18.6亿元。

政府欠债当起“老赖”

记者了解到,当地党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目前尚有764件未执结,拖欠执行款项共计18.5771亿元。其中,涉市直党政机关的53件,执行标的额共5.9631亿元;涉各县区级党政机关的319件,执行标的额共9.7188亿元;涉各乡镇级党政机关的392件,执行标的额共2.8952亿元。

记者看到,在“欠债”单位中,湛江市直党政机关有33个,质监、林业、财政、城建、发改、经贸等局办等赫然在列;乡镇党政机关共62个,包括坡头区南山镇政府、遂溪县遂城镇政府、廉江市青平镇政府、吴川市浅水镇政府、雷州市乌石镇政府、徐闻县南山镇政府等;还有遂溪、廉江、吴川、雷州、徐闻等县(市)党政机关。

这些债务是怎么欠下的?记者致电湛江市有关方面,得到的回复是:“不便做进一步透露和答复”。

一位当地干部告诉记者,欠债原因比较典型的就是搞工程建设。比如修路、通水、建广场公园之类的,结果工程搞好了,工程款老拖着不给,承建方拿不到钱,只能去法院告。法院判决要求结算,那些单位还是拖着。“这样的事情恐怕不独湛江有、广东有,其他地方也都有。”

更多是“认识不到位”

不过,像湛江这样全市上百个党政机关“集体”欠款,不执行法院判决,而且数额如此巨大,还是比较少见。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敖广恩分析了导致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率低、到位率低的主要原因。据介绍,一些案件是因为债务人还债能力不足,但更多的是因思想认识不到位,还债意识不强。例如,有的案件标的额只有几千元,被起诉到法院后仍不偿还,进入强制执行还是不偿还;有的案件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新官不认旧账,当时没有偿还,后来更少有人问津,长期累积下来,案件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甚至利息远远多于本金。

此外,为避免影响党政机关行使公共管理职能,防止引起炒作损害党政机关整体形象,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一直强调以党政机关自动履行为主,原则上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结果反而导致部分债务责任单位置身事外,影响了清理积案效果。

年底前务必偿还完毕

“近年来,一些党政机关由于主客观原因,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成了‘老赖’。”对此,湛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志辉表示,此次清理积案行动,不仅是一项具有迫切意义的政治任务,也是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还是维护司法权威的迫切需要。

按计划,湛江各“欠债”党政机关必须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清偿债务:10万元以下的小额债务,要在今年11月30日前清偿完毕;债务数额巨大或暂无履行能力的,要通过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制定分期履行计划,并于今年12月31日偿还完毕。

同时,湛江市委政法委将每10天通报一次积案清理情况,并将清案工作纳入社会综治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和考核、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规问责,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本报记者贺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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