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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力推混合所有制 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国企改革

2013-11-16 07:09  刘辰瑶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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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16日电 题:中共力推混合所有制 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国企改革

中新社记者 刘辰瑶

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企改革”路线图千呼万唤始出来。从允许民资参持国企股的“大破”,到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占比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立”,中国各界终于看到国有企业改革的“红利”。

提高国企收益上缴比例 改善民生

“这次改革力度最大的地方,在于强化了市场的作用,更好地以市场化形式运作国有企业。”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春晓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决定》中所指的到2020年国资收益上缴公共财政占比提高至30%,就是市场化的最好说明。

据了解,按照目前的有关规定,根据行业性质不同,一般竞争类中央企业的红利上缴比例是10%。张春晓表示,将上缴比例逐渐提高到30%,是中国决策层基于当前经济形势的成熟决定,有助于增强国有资源的配置能力和国企在行业内部搭建平台的能力。

《决定》提出,“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专家普遍认为,建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根本目的在于,作为市场化整合配置国有资产的平台,更好地优化国有资产配置。

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研究部部长许保利对中新社记者说,《决定》出台后,有必要进一步理清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与国资委,以及与持股企业的关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多位业内专家表示,这是首次在纲领性文件中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置于平等地位,令人感受到“平等”二字。不但如此,《决定》中还进一步引入了“融合”的概念。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交叉持股

《决定》中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许保利表示,这是当今经济大环境下的必然产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助于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效率。

国企改革专家周放生认为,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在纲领性文件中提出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方面的“融合”在未来会进一步加强。

三中全会提出,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周放生表示,中国市场经济的活力主要来自民营经济,二者融合后,有助于提高国有经济的活力。张春晓也认为,这有利于更好地鼓励非公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也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赋予了更大的内涵。

《决定》共提出改革措施60项,涉及国企改革的四项内容共千余字,而且放在重要位置。专家普遍认为,此次改革的力度是“空前的”,进度也是稳步向前的。

马足出群休恋栈,燕辞故垒更图新。有专家表示,当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更多地交给市场后,国资委的监管方式改变自然会水到渠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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