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谈收入分配改革:百姓盼调节之手更公平
2013-11-22 06:41 成慧 李坚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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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视觉 盼调节之手更公平(视窗·我看收入分配改革(上))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当前,对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上有哪些期待?“合理有序”意味着什么?能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实惠?从本期开始,我们推出系列报道“我看收入分配改革”,欢迎读者朋友参与讨论。 ——编 者 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个税怎么成了工薪税? 个税改革不仅要提高起征点,最重要的是加强对个人收入的有效监管,避免出现“富人”逃税的不合理现象 大学毕业后,山西农村的何园来到省城太原,在一家高科技企业从事技术研发工作。每月8000多元的工资,看似不低,但扣掉个人所得税和三险一金后,到手也就5500元左右。 在何园的工资构成里,项目奖金、岗位津贴和过节福利全部纳入工资总额计税。他告诉记者,自己每个月缴纳个税大概在300多元,“看起来数额不大,但一年累计下来也有三四千元。” 1981年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时,起征点金额为800元,其后几经调整,提高到3500元。缴纳个税,何园并无异议。但他认为,目前个税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像他这样拿死工资的工薪阶层,而对收入水平更高、收入来源更多元的“富人”,约束效果并不明显。 比如,一些个体经营者、公司老板给他们自己开的基本工资很低,甚至达不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但个人的衣食住行经常以现金消费或报销发票的形式计入了公司成本,这实际上是个人的隐性收入,个税调节对这部分收入的作用不大。同时,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的工资水平提高了,在一些大中城市,多数劳动者的月均收入都高于3500元。“一些富人能够轻易逃税,用于调节收入的个税反而成了普通工薪族的必交税,这显然很不公平。” 小何认为,个税改革不仅要提高起征点,最重要的是加强对个人收入的有效监管,避免出现“富人”逃税的不合理现象。 “大城市的生活成本高,很多刚毕业的年轻人薪酬一般在四五千元左右,生活中各项支出多,适当提高起征点对这部分人群是有利的,能减轻他们不少压力。” 在一些高收入人群,隐性收入、灰色收入占比很高。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小何认为,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机制摸清隐性收入,规范财务会计制度,减少现金交易。“相关部门应该从税收制度设计上促进个人所得税的公开透明化,并加强管理,让个税‘应收尽收’。” 记者点评 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使命之一是调节收入差距,如何在保证效率的情况下更好兼顾到公平,是税收制度设计者最应该考虑的问题。个税涉及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在社会聚焦之处彰显制度设计者的善意与用心,才是智慧的体现。随着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是否可以在不影响财富较多者积极性的情况下,让其多缴点税;在不导致财富较少者慵懒的前提下,对其少征点税?利用个税杠杆,减少收入差距,纾解公平焦虑,使个人所得税真正发挥好调节作用。 住房公积金该“穷补富”吗? 人们希望住房公积金能自由支配,不妨尝试让没有买房需求的人按一定额度对公积金进行年度支取 杨莉是广东的一名中学老师,参加工作已经4年了。最近,她准备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 “虽然还没有结婚,但还是希望有自己的一套房子。每个月,自己和单位公积金缴存额有1500多元,现在账户里有了六七万元。如果不买房,这笔钱也取不出来。公积金存款利率和活期存款利率差不多,特别低。买了房子,用公积金还房贷,压力也不太大。” 小杨从今年8月开始看房,最后将目标定在一套60平方米左右、总价80万元的小户型住房。一番计算后,小杨有点心灰意冷:按照首套房首付三成的要求,小杨需要拿出24万元的首付,“对于我们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人来说,首付压力大。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比较低,很大一部分房款要用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利率不低。” 设定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基于一种“互助原则”:即将社会成员的一部分闲置或暂时闲置的资金聚集起来,通过互助性贷款,帮助部分有购房需求者解决住房问题。目前公积金制度下,无论个人是否有购房计划或购房需求,都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其实这是一种强制储蓄,将大家低利息储蓄的资金低利息贷给能买得起房的人,对我们这些买不起房子又不得不交公积金的人,是不是也是一种不公平?”小杨很困惑。 不仅如此,地区、行业不同,缴纳的公积金也存在很大差异。一些经济效益不太好的单位,往往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最低比例缴纳,每个月只有几百元,甚至更低。一些工资、福利较好的企业,每月缴存的公积金甚至达到四五千元。福利比较差的每个月甚至就一两百元。 小杨认为,住房公积金是为了方便人们的购房需求,希望将来住房公积金的审批和提取手续能简化,公积金贷款额度能根据当地房价做适当调整。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小杨对此十分期待。“希望住房公积金能自由支配,就算不买房,住房公积金也不至于一直存在账户里成为一笔‘死钱’,可以尝试让没有买房需求的人按一定额度对公积金进行年度支取。” 记者点评 住房公积金本是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如何在公积金制度设计上体现公平正义是一个现实命题。然而,当下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各种困扰有悖其本意。人们希望,在住房公积金的制度设计上,应该更多地考虑弱势群体的需求,缩小差距,体现公平,甚至在可能的情况下,使住房公积金的利益天平更加倾向于弱势群体。如此,住房公积金才能无愧一个“公”字。 养老收入啥时才能更称心? 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保制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 从北京一家企业退休后,孙晓英过上了颐养天年的日子,但一提起养老金,她有说不完的苦恼:“领了3年养老金,每月养老金从2000元出头增长到了2600多元,但日常开销也逐年增加。过日子,手里总是紧巴巴的。” 她对记者说:“柴米油盐酱醋茶,生活成本越来越高,再加上年龄大了,平时总免不了要去医院体检看病,基本攒不下钱,万一生个大病,怕是负担不起啊!” 退休前,孙晓英每月交几百元养老金,而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不用交。退休后,和自己同龄的公务员每月能拿4000元,一下拉开了生活水平差距,这让她觉得不公平:“年轻时大家都为国家做了贡献,养老收入啥时才能更称心?”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杨立雄介绍说,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城镇职工养老安排存在较大差别。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而企业职工则由企业和职工本人在退休前按一定标准缴纳养老金,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退休时间直接挂钩。 “过去,不同工作性质的员工养老金差别不明显,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这种差别就慢慢显现出来。”杨立雄说,这些年工资水平连年增长,公务员退休金相应增长较快,而企业职工退休金增长幅度较小,保障水平偏低。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这让孙晓英充满了期待。 杨立雄认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大势所趋。《决定》中提出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是对养老公平呼声的回应。 当然,由于各地区养老保险政策不统一,单位和个人缴费和待遇水平参差不齐,各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与结余不平衡,全国养老金也存在不公平。《决定》提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更重要的意义是在全国层面实现养老金公平设计。 杨立雄认为,养老金涉及面众多,不能单兵突进。要做好顶层设计,才能切实推进养老保险改革。 记者点评 养老保险改革的呼声喊了多年,改革却迟迟难以落地。养老保障水平偏低,不仅影响着人们的退休生活,也扭曲了年轻人的就业观。建立更加公平的养老保险是民心所盼,也是对收入再分配领域改革的一大期待。当然,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并不意味着人人领取同样的养老金。如何考虑职业差异、如何统筹地区差异,同样需要政策设计者的智慧。(本报记者成慧 李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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