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两名80后小伙利用窃取的快递公司客户信息,两头诈骗快递员和网购客户的案件。 2012年8月,刘某和李某从北京市某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的配送信息管理平台,窃取了该公司负责递送的货物以及网购客户等信息后,冒充网购客户,先后从这家快递公司的不同快递员手中骗取了一部价值4000余元的单反相机、一台价值2000余元的苹果平板电脑。 2013年2月,两人又冒充这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将装有两部诺基亚手机的假快递件送到该公司的网购客户刘先生手中,骗取了刘先生网购联想牌手机的货款2000余元。 此后,两人多次如法炮制,利用偷来的客户信息同时假冒客户和快递员两头诈骗。截至被抓获归案时,两人共计10次冒充该公司的快递员从网购客户手中骗取财物34104元(最后一次未遂,即实际骗到的货物应为30707元),共计6次冒充网购客户从该快递公司员工手中骗取财物23783元。2013年6月,二人在实施一次诈骗活动过程中,被客户当场识破,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实习记者张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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