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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妆到底是药品还是化妆品?专家建议谨慎选用

2013-12-05 11:34  黄淼君 来源:今日早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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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

建议禁止

网络经营销售“药妆”

作为监管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何要在最近出台征求意见,建议禁止网络经营宣称的“药妆”类化妆品呢?

“这和药妆目前尴尬的身份有一定关系。”省食药监局保化处工作人员介绍,管理部门从来就没有出台过“药妆”这个说法,这个名词是一些企业从日本舶来的称呼。在我国的管理系统中,对于化妆品主要分为两类:特殊用途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判断是否属于化妆品的一个标准,就是产品的功能和使用目的应是以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为目的,不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能,这也是化妆品与药品的本质区别。

药妆虽然添加了一些药物成分,但并不具备药品这样的治疗效果,所以药妆这个名字很容易误导消费者。

“目前,国家承认的是特殊用途化妆品,这类化妆品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过,每个产品都有一个国家批准文号,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看这些文号。”工作人员说。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条规定,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所有这些特殊用途的化妆品都需要在产品包装上,标出一个国家食药局审批通过的批准文号,否则就是非法的。

“近年来,网络销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成为越来越多商家的首选,我省每年查获的违法案件,相当一部分是通过网络销售的。”省食药监局保化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去年我省公布的十大违法案件中,大半是通过网络销售的,案值巨大,波及的地区也比较多。其中一个非法行为就是非法添加,这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中,最容易出现。

“我们希望通过出台这个指导意见,规范网络销售行为,毕竟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在老百姓中影响比较大。”工作人员表示。 

□通讯员 潘欣 汪建强 阮芝芳 楼建丽 汤婕 本报记者 黄淼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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