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本号镇陈先生近日在人民网海南视窗“百姓声音”栏目发帖,披露陵水本号镇祖关派出所所长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进农民家中搜捕嫌犯,临走又朝其住房胡乱开枪。陵水本号镇祖关派出所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则回应说,他们搜捕的是能制造枪支炸药的网上通缉逃犯,至于开枪是有“特殊原因”不便透露。(点击查看投诉贴《没有抓捕令可进百姓家搜嫌疑犯吗》) 村民投诉:警察进家非法搜查胡乱开枪 陈先生在帖子中说,“陵水县本号镇祖关派出所所长胡某海,于12月23号晚上8-9点左右出警前往本号镇亚欠村委会祖具村一队,理由是抓捕嫌疑犯,但是在没有出示任何抓捕令的情况下冲进了胡某家中搜捕。搜捕后由于没有发现嫌疑犯,所长胡某海一怒之下对胡某家的房子胡乱开了三枪。然后扬言而去,留下恐慌的村民。做为所长知法犯法乱使用枪械,百姓安全何不担忧!!!望相关负责人严查!! ” 陈先生称,事后他在自己家找到了警察开枪留下的子弹壳和弹头,而且在窗户玻璃上发现被枪打穿的弹孔。 警方回应:我们在追捕网上通缉的危险逃犯 对于陈先生在帖子中的指责,陵水公安局祖关派出所胡所长接受了人民网的采访。胡所长说,23号晚上,确由胡所长亲自带队出警,前往本号镇亚欠村委会祖具村一队。此行的目的是抓捕网上通缉的在逃犯胡某某。“此人能够自己制造炸药枪支,非常凶险。”胡所长说。 在本号镇亚欠村委会祖具村一队,胡所长一行并没有找到嫌疑犯踪迹。无功而返之前,胡所长承认曾经向被搜查家庭的房子开枪。至于开枪的原因,胡所长这样解释:“出于案情的复杂,开枪的事情我不能透露,请谅解。” 陵水公安局政工办龙主任介绍,目前该局已经就网民投诉祖关派出所一事派出纪委书记和治安大队负责人等组成的工作组展开调查,调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