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陆洪来 原任职务: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东镇党委书记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近日,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犯罪事实:2002年11月至2012年2月,陆洪来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租用、征用土地等方面,为相关企业及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120余万元。 曾为全镇发展出过力 我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18岁高中毕业后在农村当过代课老师、房管员,之后当了4年村支书。1997年,我从村支书一跃成为镇长助理。后来一步步成长为主政一方的镇党委书记。 2002年,组织上安排我到通州区平东镇担任党委书记。当时的平东很穷,全镇一年的财政收入只有几百万元,在当时通州区23个乡镇中,排在倒数几位。我下决心要改变这个镇贫穷落后的面貌,为群众做点实事、好事。 当时,正值招商引资工作全面铺开,我决定从招商引资工作入手,努力打开工作局面。面对艰巨的招商引资任务,我组织制订了详细方案,每周召开一次推进会,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推进。那时的我,一心扑在工作上,不但思想单纯,而且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在我和镇党委一班人的努力下,仅仅用了六年半时间,平东镇的财政收入就突破了亿元,综合经济实力跻身全区第五位。作为镇党委书记的我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然而,在成绩面前,我的思想开始飘飘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把钱看得太重了乡镇党委书记虽说只是科级 干部,但却管理着十几万干部群众。在平东镇担任党委书记的这些年,镇里的所有事务都是我一人说了算,大家迎合我、奉承我、讨好我,在一片恭维声中,我的价值观开始慢慢发生偏离。特别是看到自己帮助的一些企业快速成长、壮大,老板们一个个富起来后,总感觉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比这些人差,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却远不如这些人好,于是产生了当官吃亏的思想。渐渐地,我把钱看得重了,从拒绝、犹豫到笑纳老板们借逢年过节等机会给我送的钱和物。 2006年5月,途经平东镇的新204国道要改道建设,沿线一家从事船舶修造的企业需拆迁部分厂区,企业负责人丁某趁机向我提出置换新204国道旁一块约23亩土地的要求,当时我没有同意。 一个星期过后,丁某夫妇专程到我家商谈土地置换问题,临走时放了一个纸袋子在沙发上,我推辞不掉收下了。丁某夫妇走后,我打开袋子一看,里面有10万元钱。我从没收过这么多钱,一连几天都忐忑不安,觉得这钱不能拿。几天后,我让妻子把这笔钱退给了丁某。不过,最终我还是同意将丁某提出的那块土地置换给了他。 当年年底,丁某一个人来到我办公室汇报那块23亩土地的开发计划。临走时,他从包里拿出三沓人民币塞进我办公桌抽屉里。我知道,丁某是感谢我的帮助,所以我只是客气了一下就收了。渐渐地,从几千元到一两万元,我收钱时也从最初的畏首畏尾变得心安理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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