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金云堂近日发帖,实名举报湖南株洲天元区法院法官以“可改判无罪”为由索贿60万元,并上传了一段两名男子交谈的视频,称是法官尹丰文向他索贿的过程。天元区法院日前通过其官方微博表示,尹丰文已被停止职务,若帖文内容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网友帖子称,“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2012年前是刑庭副厅长)尹丰文法官,仗着手里的权力,不顾司法的公正公平,多次向我和同案的另一被告人禹瑾筠索贿数十万元,并一再声称,只有他知道怎么操作。只要钱给到位,他可以操作法院判我们无罪。” 所附视频能听到两名男子交谈的声音,晃动的画面没有拍摄到交谈者面部。字幕显示其中一名男子称,“我那时候花个20万、15万就差不多了吧”,另一男子回应,“那时候找人啊,早搞掂了。”金云堂表示,发问者是他自己,和他交谈是尹丰文。视频中,“尹丰文”建议“金云堂”和“老禹(禹瑾筠)”一起搞,两人平摊费用的话,一共60万元差不多。 此外,“尹丰文”提到他知道“无罪”,还表示再审很麻烦,因为之前案子已经经过了审判委员会,建议“金云堂”“搞定合议庭那三个人”、找一个和合议庭有关系的律师。 1月12日下午,株洲市天元区法院通过其官微回应称,“我院已协同天元区纪委成立调查组,对于帖文所反映的问题,正在调查核实。我院党组已经研究决定,首先停止尹丰文的职务,如果帖文内容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养奸。” 记者对话实名举报者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上发帖网友金云堂,他确认网上视频是他拍摄、由朋友代发,并向记者讲述了帖子中提到的“多次索贿”经过。 北青报:你发帖的题目是“索贿不成判有罪”,即便存在索贿,你怎么确定你无罪? 金云堂:我的这个案子始于2005年,最初是邵东县法院审理,我被判三年缓刑四年,提起上诉后,邵阳中院发回重审,因邵东县没有管辖权,最终株洲天元区法院被指定审理这个案子。在天元区法院,一审被“判三缓三”,上诉后案子因“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当时好几个人跟我说我没罪,但最后我被判三缓三。我不相信,一个案子前后能有这样的差别。 北青报:哪些人跟你说你没有罪? 金云堂:有法院的,有检察院的…… 北青报:你认为被判有罪,和帖子中提到的法官有关? 金云堂:二审开庭前,尹丰文打电话给我让到他办公室,我去了他就说,我能拿20万块的话,他就能想法判我无罪。我也不敢得罪法官,就答应了。 |
相关阅读:
- [ 01-10]扶贫办官员敛财6000万受审 曾38次向丁书苗索贿
- [ 12-25]财政部原处长10年受贿2400万被判无期 葛洲坝集团等被索贿
- [ 12-23]索贿敛财养3房6子女资产逾3亿 台湾涉贪法官被起诉
- [ 12-20]台湾大学总务职员涉嫌在采购案中索贿被约谈
- [ 12-17]安徽女大学生录音举报民警索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