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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交接陷僵局小区连失窃 律师:无法协商可诉讼

2014-01-20 10:23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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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曾于1月5日报道过大兴亦庄浉城百丽小区因新老物业交接工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新物业不能上岗,使整个小区物业服务一直处于“真空”状态的问题。直到昨天,这一问题还未得到解决,小区居民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小区业委会称,目前处于“空窗期”,只能由新物业应急管理。律师表示,双方可以先协商,若无法解决,业主委员会和新物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新物业地位尴尬

“这哪是我们生活的环境啊?半个月过去了,小区的问题一直无人过问。”业主黄女士向北京晨报记者抱怨,因小区内垃圾成堆,业主们曾自发充当志愿者收拾“残局”。“现在小区内垃圾问题暂由新物业临时帮忙处理,他们也很无奈,表示只能先将垃圾搁置在小区西南角,再联系环卫公司进行清运”。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因无保安在门口值勤,最近已发生3起入室盗窃案。

记者就此情况再次联系了浉城百丽小区业委会,负责人付主任表示,目前新老物业交接工作陷入僵局。“老物业还是以业主之前欠缴物业费、物业用房不归业主所有等一系列借口为由,拒绝签署交接协议”。

老物业占房不退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老物业占据办公用房,新物业只能“蜗居”在业委会、居委会办公室临时办公。业委会方面称,就物业用房问题,后来他们去规划局档案室调取了规划图,“我们查出所谓有产权的公司实际上与老物业公司同属一个法定代表人,他们已经在十年间把我们规划中的物业房子都出租了”。

小区原物业北京华宸方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先生表示,“该做的工作我们都在按部就班地做,其他的我们也不想多说,要想了解具体情况还是咨询物业办吧。”记者致电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孙女士表示,交接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但市建委等相关部门会再次前往小区协商具体解决方案,目前正在按程序处理中。

协商不成只能诉讼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律师表示,业主委员会有选取新物业公司的权利,一旦其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老物业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交接。张律师称,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用房等问题都是另外一方面的纠纷,不能影响物业交接程序。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律师也表示,双方可以先协商,若无法解决,业主委员会和新物业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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