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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拍苍蝇”不手软 729人受党政纪处分

2014-02-10 07:28  李爱平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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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呼和浩特2月9日电 (记者 李爱平)2013年内蒙古纪委监察部门不仅在“打老虎”领域成效显著,且在“拍苍蝇”层面毫不手软。

9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李杰对外披露,2013年全区查处农村牧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79件,给予729人党政纪处分,“拍苍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记者了解到,在“拍苍蝇”案件中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件是,内蒙古二名村官因“土地承包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严重警告处分。

消息指,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元山子村党支部书记郭志维、村委会主任郭海旺,2005年至2012年期间,在处理几起村土地对外承包租赁事项中,存在未及时上缴土地租赁费13万元、坐收坐支8.97万元和用村委会饭费24万元抵顶土地租赁费问题;二人还私自决定允许承租人用二手奥迪A6车抵顶土地租赁费,并将车过户村委会后由郭志维一直使用。

当日内蒙古纪委监察部门还披露了“打老虎”的战绩,2013年全年,自治区纪委严肃查处了杨汉中、金昭、李茂龙等一批社会反响较大的违纪违法案件,“打老虎”成效显著。

内蒙古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盖志毅表示,内蒙古官方对“老虎”、“苍蝇”毫不姑息的态度,说明内蒙古在反腐败领域力度的空前加大,这对于净化社会环境、官场空气大有裨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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