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在全国率先成立公安环保分局 创联合执法机制
2014-02-15 06:49 杨文明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刘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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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衔接顺畅威慑力强 非法买卖和处置医疗废弃物案件从每年数十起到全年没一起,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理的情况也没有了 “2013年,我们没有发现一起非法买卖、处置医疗废弃物案件。”五华区环境监察大队浦同欢说起这话,满是成就感。 医疗废弃物不同于普通生活垃圾,它们携带的病原体数量超标,加之还有针头等物品,很容易传播传染病,给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埋下极大的隐患。五华区由于集中了不少医院,成为昆明的重点监控地区。 浦同欢说,2010年以前,非法买卖、处置医疗废弃物案件非常猖獗,每年都能碰到几十起。 “主要是难发现、更难处理。”浦同欢说,首先困扰他们的是执法力量有限。由于人手不足,单靠环保局很难做到定期巡查,不少非法买卖、处置医疗废弃物案件没有被及时发现。即便在巡查时发现非法买卖医疗废弃物案件,也由于罚款额度不高,难有威慑力。往往这次处罚完,下次还接着干。 随着环保、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机制的建立,这一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一方面,公安机关在巡查时遇到有关案件、尚未达到刑事处分标准的,随时都会通知我们。公安机关人力更充足,巡查次数更多,解决了难发现的问题。”浦同欢说。 “另一方面,由于双方会定期联合执法,废品站商户发现买卖医疗废弃物不仅环保局管,警察也会管,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这些无形中的震慑更有效。” 浦同欢介绍,有家商户因为收购了一两公斤医疗废品就被拘留,如此严厉的处罚,让不少废品收购站打消了铤而走险的念头。 除了严厉的处罚,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理的情况也没有了。 “按照规定,每个月都需要将环保行政处罚情况向检察院备案。”浦同欢说,通过检察院的介入,环保机关在裁量时“不再自由”。 事实上,如果没有联合执法,公安机关受制于相关鉴定能力,也很难处罚。 “公安机关和环保机关各有所长,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本质是通过制度安排划分清楚双方职责,让双方执法能够实现及时、顺畅衔接。”昆明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吴波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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