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水务局3名副职公款买金饰送领导后要求职工凑钱

2014-02-18 06:52  王梅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2月12日上午,因正段长马路军和副段长杜宏伟职位调动,顺义区水务局潮白河管理段30名职工随份子共9000元钱,购买两个价值4500元金饰分别送给两名段长。有职工举报称,金饰为管理段内其余3名副段长花费公款购买,随后在职工大会上摊派给23名职工,要求每人凑钱200元。

顺义区水务局纪检组组长侯先生称,经调查,随份子送金饰确实为员工自愿行为,并未有“先开会,后集资”的情况。事发后,纪检组介入调查,已责令两人将金饰退回,并将9000元钱清退还给员工。

1举报

买金饰后要求摊派

据了解,顺义区水务局潮白河管理段共有1名正段长名为马路军,4名副段长分别为杜宏伟、孟家启、黄铁和李佳,管理段大院内有26名职工。职工李明(化名)介绍,2月12日上午,管理段内召开职工大会,宣布段长马路军和副段长杜宏伟将调离管理段。“开完职工大会后,3个副段长告诉23名职工说,买了金条要送给调走的这一正一副两个段长。要我们23个人摊这个钱,每人交400元。”李明称,3个副段长并不在摊钱之列,不需要摊钱。

“会议上听到要摊钱给调走的段长送礼,很多员工都觉得有点惊讶,”李明称,随后23名职工每人都交了400元钱。但交钱后不久,单位又给每人退回了200元钱,“大家都不愿意,说是自愿原则,可是人家是领导,领导发话了,不能不交啊。”

李明称,之后,单位的一名副段长、一名现金会计和司机出门购买了两根金条,价值均为4500元。

2管理段

随份子系职工自愿

据顺义区水务局潮白河管理段副段长孟家启介绍,给段长马路军和副段长杜宏伟送礼品一事由他牵头。“大家同事一场,就要分开了,我就想弄个东西留个念想,以后他们看到这个东西还会想起我们这些老同事。”孟家启称,有了这个想法之后,他找来了党委书记杨明权,还有另外两名副段长黄铁和李佳合计。黄铁和李佳均称,有单位职工也正有此意,“我们就想,既然有职工也有这个想法,我们大伙就凑点钱给买个东西,留个纪念。”

孟家启称,当时他告知黄铁、李佳时就表明,随份子购买纪念品为自愿行为,“不通知,不扩大,有职工愿意搀和进来也不拒绝。”孟家启称,绝不存在在职工大会上公开要求摊派一事。

孟家启称,凑完钱后,几人购买了两个价值均为4500元的刻有生肖的金饰纪念品,打算送给马路军和杜宏伟。2月12日中午吃散伙饭后,孟家启将金饰交给马路军和杜宏伟,“两人刚开始都不要,我们表明了是大伙的心意,劝说了很久后他们才接受的。”孟家启称,为了感谢同事,杜宏伟后来给同事买来了一大袋水果,马路军则给每个同事回赠了一盒巧克力。

3职工

随份子是同事心意

昨天上午,管理段的职工王艳霞称,知道马路军和杜宏伟要调离后,同事都很不舍,“我们都觉得大家一块干得不错,两个人和大家也一起相处得很好,就想表示点心意。”王艳霞称,从别的同事口中得知,同事一起凑钱给两人买纪念品后,她也随了份子凑了200元钱。“就跟同事结婚一样,大家都随份子啊,表达一下心意嘛,没想到现场表达心意没表成,还给人家添了麻烦添了堵。”

职工周礼军也称,从同事口中得知凑份子以后,自己也和其他人一样随了份子,“大家都自愿的,没人强迫。”

据了解,正段长马路军调任为顺义区水务局仁和水务所所长,杜宏伟调动至顺义区水务局南彩水务所就任原来职务。昨天下午,马路军表示,当时拿到同事凑钱买的纪念品后,自己并不愿意接受,“可是大家同事一场,不收又怕伤了感情。”于是马路军收下了金饰纪念品。为了表达对同事的感谢,当天下午,马路军购买了30多盒市值大约115元一盒的费列罗巧克力送给同事,共花费了近4000元钱。杜宏伟也购买了水果表示对同事的感激。

4纪检

已清退9000元钱

顺义区水务局纪检组组长侯先生称,2月14日下午2点左右,纪检办公室接到举报人举报此事。2月15上午8点15分,纪检工作人员来到潮白河管理段进行调查。经调查,举报人所举报的“先开会,后集资”购买的事情不存在,由于当天为周末,单位只有几名值班职工,纪检工作人员对值班职工及多名员工电话核实后了解到,随份子购买金条一事确实为职工的自愿行为。接到举报人举报后,纪检组已要求马路军和杜宏伟两人将金饰纪念品退回潮白河管理段,管理段已将两个金饰退回商铺,并于昨日将9000元钱清退给单位职工。

昨天上午,记者看到了管理段提供的清退名单,有30名职工参与凑份子,其中,3名副段长和党委书记每人清退950元钱,其余26名员工均退回了200元钱。

纪检组组长侯先生称,水务局要求新旧交替之间财务冻结,“不可能出现副段长的钱是公款报销的情况。”举报人提出的先交400元后退回200元情况只存在于两三名职工身上,“随份子的时候,有的人随了400元,领导觉得太多了,就给他们几个人退了200元。”

京华时报记者王梅实习记者杨梦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