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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诈骗方子哥受审 一房多处抵押售卖

2014-02-18 13:37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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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演员方子哥买房被骗近400万元购房款一事备受关注,而行骗的女房主李佳霖于昨天因涉嫌犯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在市一中院受审,诈骗总金额累计达到1300余万元。李佳霖曾有诈骗前科被判有期徒刑11年,此次受审李佳霖并不认罪,并称检方指控的内容都并非其诈骗。

女房主有诈骗前科

昨天上午10点多,38岁的李佳霖(曾用名:李蕊)被带入法庭,她为自己聘请了两名律师。经法庭核实,李佳霖案发前是北京素精灵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碧佳霖珠宝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此外,早在十几年前,李佳霖就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刑。记者了解到,2001年9月28日,李佳霖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07年10月26日假释,2009年8月31日假释期满。

市检一分院的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据指控,身为女老总的李佳霖因使用伪造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共同投资经营或以房屋装修需要资金为由,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作为手段,骗取多名受害人1300余万元。

检察机关指出,李佳霖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李佳霖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否认伪造房产证

检察机关指控李佳霖四项事实,其中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李佳霖利用位于高碑店地区的一个三层楼的小产权房。检察机关指控她使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合作经营、房屋装修等理由向两名朋友诈骗,并假意给予高额利息。这部分事实发生在2010年至2012年间,李佳霖从被害人孙某和郝某处骗得共计650万元人民币。

法庭上,李佳霖不认可此笔诈骗,称高碑店房产是具有产权的,其从高碑店某村大队处获得了30年小产权,当时为她办理产权的是大队干部乔某和张某,对方还给了自己加盖公章的小产权证,而其也并没有向被骗者孙某和郝某隐瞒此事,对方的投资款和借款都被她用于了投资经营和装修。

面对李佳霖的夸夸其谈,检察机关举出了多项证据给予反驳。高碑店三层小楼的真正投资者金某称,李佳霖预付了20万向他租赁了这处三层小楼。被骗者孙某称,她曾和父亲去实地考察,李佳霖还曾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交给她,但她在投资后向房产部门核实,发现证件都是伪造的。此外,侦查机关调查发现,高碑店某村大队根本没有李佳霖所提到的乔某和张某,而且侦查机关还从李佳霖经营的餐厅找到了用于给房屋产权证盖章的伪造公章。

一房多处抵押售卖

除利用高碑店三层小楼诈骗外,李佳霖还将自己位于朝阳区北四环东路的房产,进行一房多卖并抵押给银行,其中的受骗者就包括方子哥的妻子颜珍。据检方指控,李佳霖于2012年6月至2013年2月期间,向被害人颜珍谎称出售其名下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的房产,隐瞒其已将上述房产委托他人出售并暗中办理房屋最高额抵押贷款的事实,使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与颜珍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骗取颜珍393万元。

方子哥的妻子颜珍的证言显示,2012年6月,因为儿子要结婚,其便通过我爱我家中介公司挑选了一处位于北四环的三居室,总价393万元。随后,其在房产经纪人的带领下,与房主李女士(李佳霖)见了面,在查看了房屋产权证后,其向中介支付了11万元中介费。但就在双方准备签订合同时,李佳霖表示因为自己要改名字,因此房产证上的名字也要一起改,所以直到2012年9月,双方才真正签订了购房协议。2013年2月,颜珍将393万元房款全部付清。然而不久后,颜珍接到中介打来的电话,称房子出了问题。颜珍和房屋经纪人赶到房管局时被工作人员告知房产证是假的,并让其赶紧报警。

检察机关的指控显示,李佳霖不仅将出售给颜珍的房屋抵押给银行,她还将房屋抵押给朋友用于借款。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李佳霖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姜某借款,并使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假意委托姜某出售自己名下一处位于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的房产,用来担保还款,但李佳霖暗中又将该房产办理房屋最高额抵押贷款,通过这一方法,李佳霖先后骗取姜某共计2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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