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截至去年底3400万户城镇家庭住在各类保障房
2014-02-19 12: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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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19日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今日介绍,到2013年年底,住在各类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里的城镇家庭是3400万户。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发布会,介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和住房保障情况。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国家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一些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家庭得到了基本生活保障。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确实有一些家庭收入高于最低保障,但是因为特殊原因,实际生活也非常困难,但不能得到政府的救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指导各地探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目前,有26个省建立了这样的临时救助制度,对于保障遭遇临时性困难的群众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窦玉沛称,由于这些制度由省以下探索,在制度的设计、对象的范围、保障的标准特别是经费的筹措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局限,使它的功能作用难以得到更好的发挥。为此,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了建设好这项制度,民政部准备做这么几件事: 第一,合理确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关于救助的范围,一个是因为家庭有重病人、孩子上学支出的数额较大,使他陷入贫困,称支出型贫困;另一种情况是因为火灾、交通等意外事故导致家庭出现的暂时性、阶段性的贫困,称为急难性贫困,同时还有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家庭陷入贫困的。具体界定的范围,在即将公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将有一个准确的界定。既然是临时性的、一次性的救助,救助的标准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努力解决其基本生活困难。 第二,严格审批管理。临时救助带有托底线、救急难的特点,有时遇到特殊情况,应该简化救助的审批程序,甚至后置审批,给基层的民政部门、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带来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必须要严格管理,防止权力的滥用,从这项制度建立伊始,就应该把他们的权力放在严格的监督制约之下,保证不发生违规违法和权力滥用问题。 第三,筹措好保障经费。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必须有经费做支撑,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将临时救助的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争取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补助。 冯俊介绍,住房保障覆盖率,是用享受了保障性住房和通过棚户区改造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户数作为分子,用城镇常住家庭户数作为分母。“十二五”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建3600万套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头三年进展比较顺利,开工超过了2500万套,基本建成约1500万套。从现在的进展情况看,“十二五”期间完成开工3600万套的任务比较有希望。 冯俊表示,到2013年年底,住在各类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里的城镇家庭是3400万户。到2012年底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是12.5%。住房保障的覆盖率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保障房建设的数量,二是城镇人口增加的数量。从现在的情况看,城镇人口增加的速度要大于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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