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10岁幼子小豪在公园喷水池中不慎溺水身亡,小豪父母遂将喷水池的管理方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包括医药费、鉴定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在内的各项赔偿共计15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此案。 小豪父母诉称,去年9月8日,小豪经过静芯园公园喷水池时,不慎跌入水池中,由于物业施救不及时,最终导致小豪溺水身亡。物业不仅没有在水池边矗立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护栏,也没有在深达2米的水池边配备专业的安全施救人员,直到意外发生几小时后保安才赶到事故现场,因此对小豪的溺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丧葬费等共计15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彭小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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