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我市实施《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的第一天,当日,记者跟随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来到我市部分商场等禁烟场所,监查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禁烟标志随处见 劝导员每层一名 当日,在人民大街与重庆路交会处,几家商场大门醒目位置都标有“禁止吸烟”的警示标志;在商场电梯口、楼梯处,均设有禁烟标牌;商场内部分员工佩戴着由卫生监督部门统一制发的“熄灭香烟,点燃文明”禁烟劝导员胸牌;商场的烟酒销售专柜,“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识被粘贴在显著位置。 “商场内所有员工都是禁烟劝导员,如发现有顾客吸烟,将在第一时间上前制止。”某商场营运部相关负责人说。为将“禁烟令”实施到位,商场内部开了培训会,倡导员工首先带头禁烟,商场外部广场及门前也已取消吸烟区,对于卫生间、楼梯口等吸烟重点区域,安排保洁员履行禁烟劝导员职责,发现吸烟者,及时劝导。同时,每层楼都安排一名禁烟劝导员进行巡查,保安员也将不定时巡逻检查。 禁烟公共场所 不见烟具踪影 记者跟随卫生监督部门来到人民大街上一家宾馆。等候区的桌子上,打火机、烟灰缸,从前的烟具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报刊、杂志等。据该宾馆工作人员介绍,有时一些客人会向我们所要烟具,但工作人员都会细心向客人讲解“禁烟令”,让每位入住的客人接受和履行全市的控烟新规。 当被问及“禁烟劝导工作好做吗?”这样的问题,很多劝导员都表示,如今,市民的素质都很高,有的人看到禁烟标志会自觉把烟掐掉;有的人吸烟被发现后,经过劝导也会立即掐灭香烟。 400多名义务监督员“上岗” “罚款不是目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禁烟令”的逐步实施,市区内400多名义务监督员也将参与到禁烟工作中。如果发现商场、宾馆等重点公共场所有人吸烟,卫生监督工作人员首先将以劝阻为主,不听劝阻的,将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禁烟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如果不履行防止烟草烟雾危害职责的,将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如果仍不改正,将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禁烟力度大市民支持率高 “禁烟令”实施当日,我市各城区、开发区禁烟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88人、车辆33台次,检查公共场所、单位212家,下达意件书212份。随着“禁烟令”的深入开展,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设立禁烟领导小组、禁烟劝导员等情况进行督导,真正把戒烟工作做好做实,让全市人民都参与到禁烟工作中。(记者 王菁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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