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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接合部违建拆迁等乱象频生 暴露安全隐患

2014-03-15 07:00:38  来源:瞭望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隐匿藏身的传销新变种

“中部要崛起、投资几万元、发展几条下线,两年便可赚到千万元”,这是武汉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一特大传销团伙的“招牌广告语”。2013年以来,盘龙城巨龙大道沿线的十多个小区,成为近4000名传销人员出没的“总部”。

不仅是在武汉,本刊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城乡接合部正在成为多种新型犯罪多发地,其中,“不限制自由,不强卖产品,不强迫参加”的新型传销,近年来愈发猖獗,且呈现“驱而不散、遣而不走、禁而不绝”之势。

以上述传销团伙为例,经调查,该团伙以“中部开发”、“连锁销售”、“1040工程”等“资本项目”吸引新成员。传销人员身份各异,有农民、大学生、公司白领甚至退休公务员,许多人拖家带口,逗留时间长达两三年。该组织层级严密,警惕性极高,不通过熟人介绍无法加入,成员只认识自己的上下线,且被要求只能发展外省人员,不吸纳本地人。

与传统的传销模式不同,新型传销并不限制人身自由,不卖产品,也不强迫参加。武汉市黄陂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交纳3800元一份的会费,就能成为会员,一个月后返利500元;交69800元,一个月后返19000元。每发展一个成员奖励6000元,发展3个下线即升任为业务组长,再往上还有业务主任、经理和总经理,“资本经过运作,累计最高能赚1040万元。”

2013年7月份以来,武汉市和黄陂区已多次组织公安、工商、民政、房管等部门,联手对巨龙大道沿线的传销人员进行排查、清理。

本刊记者采访了解到,全国多个城市的城乡接合部都出现新式传销团伙。新式传销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资本运作”。这类传销打着“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泛北部湾建设”等旗号,参加人员一般要交纳几万元“会费”,认购一定的“份额”进行“入股”,然后再发展下线人员参加“投资”。

第二类是“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式传销。传销组织虚拟出境内外私募基金或股权,宣称将给予高额投资回报,或公司股票将在境外上市,以传销发展下线的方式招揽社会公众认购基金或股权,并根据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和投资总额,返还成员不同比例的奖金。

第三类是网络传销。这类传销组织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购的幌子,引诱加入者交纳费用或者购买产品取得会员资格,然后继续推荐、发展他人成为下线会员,并以加入者发展下线的人数或销售业绩作为奖金依据。

这几类新型传销,都不约而同选择了更具隐蔽性的城乡接合部作为“窝点”。以武汉为例,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紧邻市区,交通相对便利,经济发展较快。当地流动人口多,基层组织薄弱。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分局经侦大队相关负责人分析,辖区内新开发楼盘多,出租屋数量多且价格便宜,部分出租屋房主法制观念淡薄,为了经济利益,只管按时收取租金,并不过问承租户的租房用途。这些因素都为传销活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城乡接合部正在成为新式传销滋生的土壤和温床。

受访专家提醒,应警惕这一发展趋势,特别防范以传销为名、以挑唆社会不稳定因素为实的犯罪活动,加快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多方合力从源头加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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