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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奉化政府拒赔倒塌楼内财务 政府员工称不实

2014-04-09 09:05  杜金明 曹美丽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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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关注浙江奉化塌楼事故。目前事件原因追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全面展开,参与建设施工的3名直接责任人员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奉化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其他的相关责任调查也正在进行中。

浙江奉化塌楼事故3名直接责任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坍塌的居敬小区第29幢居民楼大概有15户居民。从4月4号倒楼之后,锦屏街道办事处就向29幢的住户发放了3千元的慰问金和人均每天150元一共是20天的临时过渡补助费,考虑到这些住户缺少生活必需品,从4月6号开始,每户再补助5千元,同时为妥善解决29幢住户过渡房安置的问题,奉化市政府和锦屏街道办事处当天商定,安置费按每月每平方20元的标准发放,时间暂定为1年,后来这个发放标准曾一度引起当地居民争议。昨日记者了解到,这个方案标准不是针对这次倒楼事故出台的,而是当地政府对危房解危一直都有这种办法,早就有这个政策了。当地的街道也组织干部入户结对帮扶,进一步做好这个善后工作。周边的5幢居民楼也是清空了,把居民都安置到了其他的地方。对这些居民,也是每人暂时发放安置费600元。如果是确实有困难,无法解决住宿的家庭,当地政府落实到了奉化大酒店作为临时安置点。目前很多搬出去的居民还是选择投亲靠友。

参与建设的3名直接责任人涉嫌重大的工程安全事故被奉化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责任调查是正在进行。这个是针对房屋开发建设中的工程发包、勘测设计、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等主要的环节和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当地是成立了由纪委、公安、检察院相关执政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合专案组,昨天记者也是在奉化采访时,试图了解三名嫌疑人的背景,但是当地政府以办案为由并没有透漏相关的信息。

网传“楼内遗留财物不赔”说法不实

除了责任人的初步确定,昨天在网上还流传着一条消息,标题也是十分吸引眼球。有媒体报道,“除了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标准发放一年的过渡房安置费,和奉化市政府一次性给予每户居民的5000元日常生活用品购置补助之外,当地政府拒绝为居民被倒塌楼房掩埋的财物提供补偿。”对于这种说法,中央台记者杜金明向奉化市锦屏街道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核实。他说,当时现场确实贴出过告示,写着拆除中造成的房屋内任何遗留财物毁损、遗失,住户不得要求赔偿。但当时这个告示没有落款,这才让人误以为是当地政府贴出的。实际上,这是负责拆除楼房未倒塌部分的拆迁公司的告示。是拆迁公司说的,不管赔偿房屋内的财物。这位负责人表示,在房屋拆除之前,街道相关人员已经配合住户把一部分贵重物品搬出去了。

负责人:拆迁过程当中,我们怎样把损失降到最低,所以后来又组织老百姓到现场,由我们的工作人员陪同,基本上我们工作人员搬下来的。

针对坍塌楼房内遗留财物补偿问题,目前,奉化市已启动法律程序,调查房屋坍塌具体原因,开展相关责任主体认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政府部门出面向责任主体追偿,确保依法赔偿到位。

塌楼周边居民担忧自家楼房安全

此外,居敬小区第29幢未坍塌的两个半单元,已经于前天下午2点45分被拆除。但附近楼房里的居民,依然在担心自家楼房的安全状况。记者曹美丽、杜金明从现场发回的报道。

居敬小区40幢与倒塌的29幢仅一幢之隔,1楼103的住户周先生看到记者采访,就把记者拉倒他们家一楼的一个小房间,带着记者看了他们家房子承重墙与屋顶结合处的一道裂缝。

周先生:你看我手指放上去,这个是平的,这个都没有动的,你看,这已经移位了,拉开来了。这个预制板拉出来的后果是什么,就是掉下来,房子倒塌,现在再移出来的话,里面越来越没有位置承重了,这个是主梁,跟隔壁的房子是分隔墙,是承重的。

周先生说,29幢倒塌之后,周边很多居民都担心自家房子的安全问题,因为这附近的房子几乎都是同年代建造,结构类似。他们希望政府尽快请专家进行鉴定。

周先生:我们离灾区倒塌房屋这么近,应该先给我们做一个检测,是有专家在检测,但问题就出在这里,那边已经检测了,我们这边为什么不检测,我们再三要求,他们还是没给我们检测。

同样,40幢403的汪女士也希望政府尽快给个说法。

汪女士:就是叫他们来检测,什么要求都没有来检测。检测如果好的话,那我们就安心了,不好的话,政府肯定给我们加固或者拆迁什么的,那总要有个说法对吧?

记者在小区内看到,社区一些工作人员正在挨家挨户发放通知,要求居民先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统一上报。

针对居民们的担忧,相关部门已经联系上海的房屋安全权威鉴定机构,对居敬29幢的附近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将尽快出具初步鉴定结论。

倒塌楼房开发商已被拆分为四家公司 律师:仍可追责

但是除了关注政府部门的善后工作,有一个关键问题我们也不应该放过,那就是:谁盖的这栋楼?他们盖的楼,凭什么连20年都撑不住?

据奉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卓厚佳在新闻通报上的介绍,发生倒塌事故的居敬小区29幢居民楼于1994年7月竣工,由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象山第一建筑公司施工。

开放商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18日,注册资本为250万元,当前的企业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而公司的注册地址现在已经变成了奉化市国税局的办公场所。也就是说,至少从目前的线索来看,倒塌楼房的开发商已经彻底的不存在了。而建筑方象山第一建筑公司更是已经被拆分成了四家公司。

不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在接受新闻纵横值班编辑崔天奇采访时表示,虽然开发商处于营业执照吊销状态,但法律主体仍存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具体项目负责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建筑商虽然一分为四,情况比较复杂,但至少,追究他们的民事责任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洪道德:民事责任没问题,所谓民事责任就是赔偿,经济赔偿,这个事情还是存在的,照样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个公司一分为四,当年一分为四的时候,看看是怎么拆分的一个方案,权利义务由新的四个公司的每一家或者几家来承担。

因此我们在这里也希望,下一步,当地政府部门在继续做好善后工作的同时,对房屋开放商和建筑方责任的追究,也要一追到底。这不仅是对事故中逝去的这条生命的负责,更是对全国不计其数住在老楼里的居民们负责。 (记者 杜金明 曹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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