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2013年10月27日,南昌市第一医院发生一起人质劫持事件,一名吸毒人员吸毒后产生幻觉,用刀劫持护士。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以被告人罗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法院审理,23岁的被告人罗某系新建县望城镇人。案发当天17时,罗某在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窜至南昌市一医院急诊科,用一把水果刀将护士宋某挟持进入抢救室。17时40分许,宋某趁罗某不备,将水果刀拍打在地,并大声呼救,公安人员迅速把罗某按倒在地将其抓获。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为满足其不法要求,以暴力手段绑架他人为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但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予以从轻处罚。(记者陈璋通讯员刘媛、胡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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