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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基层干部应对公车改革 有人建议补偿私车公用

2014-05-07 06:52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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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车取消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出行、工作会发生哪些变化?他们又是如何适应的呢?记者采访了几位车改亲历者,倾听他们的车改故事与真切感受。

陕西宝鸡市陈仓区慕仪镇党委书记

“找回了年轻时骑车下乡的感觉”

近几个月骑着公务自行车下乡去检查工作,严晓虎“又找回了年轻时骑车下乡的感觉”。作为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慕仪镇的党委书记,自从进行公务自行车制度试点后,他就带头骑车下乡。

“之前都是小车坐惯了,现在变自行车。这肯定是兔子尾巴——长不了。”一开始,慕仪镇的老乡们像看笑话一样来看这个事。

“硬着头皮坚持下去,哪怕是‘作秀’,坚持‘秀’下去也是一种改变。”老乡的质疑更激起了严晓虎的牛脾气,他和众多镇街干部也一直坚持了下来。今年年初的一天,严晓虎骑自行车到团结村检查低保评审工作时,和骑车参加评审的老乡边骑车边打招呼。

“这种一起骑车,遇到了打个招呼的感觉挺好。要是坐在小车里呼啸而过,听到的就不是笑声,还可能是骂声啦。”严晓虎感慨道。而据慕仪镇财政所统计:推行公务自行车制度后每月可节省油料2000余元,再加上车辆的维修等费用,镇机关每年可减少经费支出2.5万余元。

“公务车改革后,很多地方也都在实行‘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接了地气、养了民气。”严晓虎说,“几个月的推行,也谈不上成绩,只有坚持下来了,才叫真落实,群众才认可。”

而如今,陈仓区纪委也定了规矩:除紧急情况外,镇街干部下村进社区不再安排小轿车,并严禁租用营运性车辆下村进社区,严禁行政村和社区派小轿车接送镇街干部。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干部,区纪委将按纪律处理。

为了保证工作正常开展,陈仓区委宣传部新闻组长齐小伟表示,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或路途太远需要派车,相关部门也可以按要求使用符合规定的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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