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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处级以上干部将建廉政档案 涉及用车住房等

2014-05-29 11:43:48 胡颖 来源:贵阳晚报  责任编辑:徐家傲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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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实施办法。其中规定,我省教育系统将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现用车、住房、出国(境)、配偶、子女从业、个人及家庭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将被记录在案。

日前,贵州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出台了《关于省直高校、厅属学校和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省直高校、厅属学校和单位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

一旦发现管理的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纪委应当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纪委存档。

今后,省直高校、厅属学校和单位纪委及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责,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不正确履责,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有不按规定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有关重要情况、举报线索和问题等有关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作出处理。(本报记者 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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